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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工资有些低,人均2000多,根本不够花
辽宁盘锦工资有些低,人均2000多,根本不够花
近年来,辽宁盘锦地区的工资水平一直是人们热议的话题之一。尤其是在当前社会生活费用不断上涨的背景下,盘锦地区的工资水平似乎越来越难以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据统计,盘锦地区的人均工资仅为2000多元,这一数字在全国范围内并不算高,更是与一线城市相去甚远。在这种情况下,盘锦的居民们纷纷表示,工资水平的低下让他们感到生活压力倍增,根本不够花。
一、盘锦工资水平的背后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盘锦地区工资水平低下的原因。盘锦虽然位于辽宁省,但与大连、沈阳等一线城市相比,其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主要产业以石化、冶金等为主,这些行业的工资水平一直较低,难以为居民提供高薪职位。此外,盘锦地区的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市场竞争程度不高,也导致了工资水平的相对滞后。
另外,盘锦地区的生活成本相对较低,这也部分解释了为什么工资水平没有迅速提高。相对低廉的房租、食品价格等,使得居民在工资相对较低的情况下仍能勉强维持生计。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人们对于更高的工资水平也有了更多的期望。
二、盘锦工资水平不够花的困境
1. 生活费用上涨:近年来,物价不断上涨,尤其是房租、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支出持续增加。而盘锦地区的工资水平相对滞后,导致居民感到生活费用压力逐渐加大。
2. 消费欲望增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欲望也随之增强。更多的人希望能够享受到高品质的生活,但受限于工资水平,这一愿望往往无法实现。
3. 社会压力加重:低工资水平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涉及到社会问题。由于工资低,很多家庭难以提供足够的教育资源和医疗保障,这也导致了社会不平等的现象。
4. 难以积累财富:低工资水平意味着居民难以积累财富,难以应对意外支出,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也更加敏感。
三、应对盘锦工资低下的策略
1. **支持:**可以通过制定政策,鼓励企业提高员工工资水平,提升社会保障水平,降低居民的基本生活压力。
2. 产业升级:盘锦地区可以积极推动产业升级,吸引更多高薪职位进驻,提高整体工资水平。
3. 教育培训:提供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提高居民的职业技能,从而提升薪资水平。
4. 节约理财:居民也可以通过合理的理财方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应对工资不足的问题。
总结起来,盘锦地区工资水平相对较低,与生活费用上涨、消费欲望增强等因素相互作用,使得居民感到生活压力加大,根本不够花。但通过**的支持、产业升级、教育培训和个人的节约理财,可以逐渐改善这一状况,为盘锦的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品质。
**日报:有村民煤改气后一个月花2000,又改回烧煤
来源:**日报
在山西一农村采访,当地村干部老贾告诉我一件烦心事:村里200多户村民,开通并使用天然气的仅有30多户,有的村民使用一段时间后,又改回了烧煤取暖。
后来,我在周边一些地方采访,发现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本是为了环保、惠民的煤改气工程,推广却受阻,花了大成本建好的管道等设施,却晒起了太阳。
为啥会这样?“村民们想方设法省着用,烧气还是花了不少钱。有的村民一个冬天烧气近4000元,加上6000元安装费,1万元就搭进去了。”老贾说,在当地,大多村民一个月收入不到4000元,烧一个月气得2000元,虽然**在安装费上有3000元补贴,但用气费没有补贴,相较于乡亲们的收入,用气成本还是有点高,因此许多村民宁愿脏一些,多洗两次衣服、多洗两次澡,也要烧煤。
“天然气干净卫生,开关调好就不用管了,也省事。这些好处村民们都明白,可经济负担太重,他们还是接受不了。”对此,老贾有自己的想法:能不能多给一些补贴,减轻群众负担?农村房子密闭性差、保温性能差,能不能对房屋进行节能改造?
惠民生的工程,如何才能把实惠落实到位?老贾的建议与不少专家观点不谋而合:能否对农村房屋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村民收入水平,财政可否持续给予适当补助;财政负担重的地方,可否尝试推动环境保护跨区转移支付机制,把这种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如何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给更多的企业提供同台竞技的平台……采访结束后,我了解到,当地也正在考虑着手把“惠”字落实到位,让村民用得起、用得好天然气。
在推广煤改气过程中,不少地方作出过有益探索,效果显著:北京对郊区农村房屋进行节能改造,费用不高,一户1000到2000元就足够了,大一些的面积也不到3000元,室内温度普遍能提高4到5摄氏度;辽宁盘锦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市场化运作,每立方米天然气**补贴0.5元,企业让利0.5元。村民一开始不愿意装,后来主动要求装,9万多农户用上了清洁能源取暖。
其实,不只是煤改气,任何一项民生工程都要从老百姓的实际出发,在决策前多想几步,让老百姓真真切切享受到实惠。一方面,**部门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尽最大努力为百姓谋实惠;另一方面也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循序渐进地推,不喊空口号、不做表面文章。
欢迎报考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照《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只适用于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大连理工大学,英文译名为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成立于1949年4月,1960年被确定为**直属全国重点大学,1986年设立研究生院。2012年12月**正式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建设盘锦校区,该校区依照“统筹规划、错位发展、坚持标准、创新模式”的指导思想建设,与主校区(含大连开发区校区,以下同)同标准、同档次、同水平办学。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第四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分为主校区和盘锦校区两部分,两个校区分别有**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主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0141;盘锦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9141。两个校区颁发相同的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五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大连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设立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各省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十条 大连理工大学纪委对招生工作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大连理工大学依据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和学校办学条件,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编制方案。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大连理工大学按照**的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对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批次)可适当提高调档比例。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对于未足额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批次),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并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省份(批次)。
第十四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和内蒙古自治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学校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普通类本科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均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制订的有关全国性加(降)分政策,且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根据在各省份(批次)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含艺术类专业),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七条 **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和各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
第十九条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白**国立大**合学院、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相关招生专业与普通类专业将分别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连理工大学-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项目,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与大连理工大学白**国立大**合学院相关专业统一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关于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侨等特殊类招生事宜,依据**有关规定和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布的2022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盘锦校区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主校区的英语【含英语、翻译】、日语专业和盘锦校区的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语言强化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开发区校区和盘锦校区相关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重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和大连理工大学-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项目大部分课程使用全英文教学和考核,英语水平低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建筑类专业的学习需要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无美术基础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按照强基计划、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国语中学推荐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
第四章 入学报到及复查
第二十六条 主校区的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相关专业办学地点在大连市金普新区,学生到大连市金普新区图强路321号报到;其他学部(学院)专业的学生到大连市凌工路2号报到。被盘锦校区(含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录取的学生,到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报到。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籍;专业受限者将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并将重点对享受**加分照顾的新生、通过有关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进行资格复核,对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通过弄虚作假、**方式骗取**加分资格、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及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新生,一律取消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五章 毕业证书及收、退费
第二十九条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条件者,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遵循属地原则,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相关具体收费标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三十一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依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退剩余学费。
第六章 激励保障机制
第三十二条 学校已建立起强劲而完善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健康个性发展的激励机制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保障机制。在激励机制中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国内外团体以及个人捐赠设立的社会专项奖学金;在保障机制中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国家、学校和社会爱心团体及个人设立的助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招生政策调整,则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有关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详细资讯,可电话咨询或登录招生网站查阅(咨询电话:0411-84708375,网址:),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状态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盘锦校区的招生详细资讯也可咨询盘锦校区(咨询电话:0427-2631678,网址:)。学校纪委受理举报电话:0411-84708306。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工等你来!加油!
内容来源:大连理工大学官方微信平台
编辑:张钰鑫
校对:闫一鸣 朱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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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工资有些低,人均2000多,根本不够花
辽宁盘锦工资有些低,人均2000多,根本不够花
近年来,辽宁盘锦地区的工资水平一直是人们热议的话题之一。尤其是在当前社会生活费用不断上涨的背景下,盘锦地区的工资水平似乎越来越难以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据统计,盘锦地区的人均工资仅为2000多元,这一数字在全国范围内并不算高,更是与一线城市相去甚远。在这种情况下,盘锦的居民们纷纷表示,工资水平的低下让他们感到生活压力倍增,根本不够花。
一、盘锦工资水平的背后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盘锦地区工资水平低下的原因。盘锦虽然位于辽宁省,但与大连、沈阳等一线城市相比,其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主要产业以石化、冶金等为主,这些行业的工资水平一直较低,难以为居民提供高薪职位。此外,盘锦地区的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市场竞争程度不高,也导致了工资水平的相对滞后。
另外,盘锦地区的生活成本相对较低,这也部分解释了为什么工资水平没有迅速提高。相对低廉的房租、食品价格等,使得居民在工资相对较低的情况下仍能勉强维持生计。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人们对于更高的工资水平也有了更多的期望。
二、盘锦工资水平不够花的困境
1. 生活费用上涨:近年来,物价不断上涨,尤其是房租、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支出持续增加。而盘锦地区的工资水平相对滞后,导致居民感到生活费用压力逐渐加大。
2. 消费欲望增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欲望也随之增强。更多的人希望能够享受到高品质的生活,但受限于工资水平,这一愿望往往无法实现。
3. 社会压力加重:低工资水平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涉及到社会问题。由于工资低,很多家庭难以提供足够的教育资源和医疗保障,这也导致了社会不平等的现象。
4. 难以积累财富:低工资水平意味着居民难以积累财富,难以应对意外支出,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也更加敏感。
三、应对盘锦工资低下的策略
1. **支持:**可以通过制定政策,鼓励企业提高员工工资水平,提升社会保障水平,降低居民的基本生活压力。
2. 产业升级:盘锦地区可以积极推动产业升级,吸引更多高薪职位进驻,提高整体工资水平。
3. 教育培训:提供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提高居民的职业技能,从而提升薪资水平。
4. 节约理财:居民也可以通过合理的理财方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应对工资不足的问题。
总结起来,盘锦地区工资水平相对较低,与生活费用上涨、消费欲望增强等因素相互作用,使得居民感到生活压力加大,根本不够花。但通过**的支持、产业升级、教育培训和个人的节约理财,可以逐渐改善这一状况,为盘锦的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品质。
**日报:有村民煤改气后一个月花2000,又改回烧煤
来源:**日报
在山西一农村采访,当地村干部老贾告诉我一件烦心事:村里200多户村民,开通并使用天然气的仅有30多户,有的村民使用一段时间后,又改回了烧煤取暖。
后来,我在周边一些地方采访,发现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本是为了环保、惠民的煤改气工程,推广却受阻,花了大成本建好的管道等设施,却晒起了太阳。
为啥会这样?“村民们想方设法省着用,烧气还是花了不少钱。有的村民一个冬天烧气近4000元,加上6000元安装费,1万元就搭进去了。”老贾说,在当地,大多村民一个月收入不到4000元,烧一个月气得2000元,虽然**在安装费上有3000元补贴,但用气费没有补贴,相较于乡亲们的收入,用气成本还是有点高,因此许多村民宁愿脏一些,多洗两次衣服、多洗两次澡,也要烧煤。
“天然气干净卫生,开关调好就不用管了,也省事。这些好处村民们都明白,可经济负担太重,他们还是接受不了。”对此,老贾有自己的想法:能不能多给一些补贴,减轻群众负担?农村房子密闭性差、保温性能差,能不能对房屋进行节能改造?
惠民生的工程,如何才能把实惠落实到位?老贾的建议与不少专家观点不谋而合:能否对农村房屋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村民收入水平,财政可否持续给予适当补助;财政负担重的地方,可否尝试推动环境保护跨区转移支付机制,把这种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如何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给更多的企业提供同台竞技的平台……采访结束后,我了解到,当地也正在考虑着手把“惠”字落实到位,让村民用得起、用得好天然气。
在推广煤改气过程中,不少地方作出过有益探索,效果显著:北京对郊区农村房屋进行节能改造,费用不高,一户1000到2000元就足够了,大一些的面积也不到3000元,室内温度普遍能提高4到5摄氏度;辽宁盘锦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市场化运作,每立方米天然气**补贴0.5元,企业让利0.5元。村民一开始不愿意装,后来主动要求装,9万多农户用上了清洁能源取暖。
其实,不只是煤改气,任何一项民生工程都要从老百姓的实际出发,在决策前多想几步,让老百姓真真切切享受到实惠。一方面,**部门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尽最大努力为百姓谋实惠;另一方面也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循序渐进地推,不喊空口号、不做表面文章。
欢迎报考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照《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只适用于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大连理工大学,英文译名为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成立于1949年4月,1960年被确定为**直属全国重点大学,1986年设立研究生院。2012年12月**正式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建设盘锦校区,该校区依照“统筹规划、错位发展、坚持标准、创新模式”的指导思想建设,与主校区(含大连开发区校区,以下同)同标准、同档次、同水平办学。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第四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分为主校区和盘锦校区两部分,两个校区分别有**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主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0141;盘锦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9141。两个校区颁发相同的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五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大连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设立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各省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十条 大连理工大学纪委对招生工作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大连理工大学依据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和学校办学条件,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编制方案。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大连理工大学按照**的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对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批次)可适当提高调档比例。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对于未足额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批次),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并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省份(批次)。
第十四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和内蒙古自治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学校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普通类本科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均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制订的有关全国性加(降)分政策,且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根据在各省份(批次)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含艺术类专业),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七条 **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和各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
第十九条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白**国立大**合学院、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相关招生专业与普通类专业将分别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连理工大学-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项目,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与大连理工大学白**国立大**合学院相关专业统一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关于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侨等特殊类招生事宜,依据**有关规定和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布的2022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盘锦校区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主校区的英语【含英语、翻译】、日语专业和盘锦校区的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语言强化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开发区校区和盘锦校区相关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重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和大连理工大学-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项目大部分课程使用全英文教学和考核,英语水平低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建筑类专业的学习需要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无美术基础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按照强基计划、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国语中学推荐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
第四章 入学报到及复查
第二十六条 主校区的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相关专业办学地点在大连市金普新区,学生到大连市金普新区图强路321号报到;其他学部(学院)专业的学生到大连市凌工路2号报到。被盘锦校区(含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录取的学生,到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报到。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籍;专业受限者将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并将重点对享受**加分照顾的新生、通过有关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进行资格复核,对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通过弄虚作假、**方式骗取**加分资格、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及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新生,一律取消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五章 毕业证书及收、退费
第二十九条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条件者,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遵循属地原则,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相关具体收费标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三十一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依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退剩余学费。
第六章 激励保障机制
第三十二条 学校已建立起强劲而完善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健康个性发展的激励机制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保障机制。在激励机制中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国内外团体以及个人捐赠设立的社会专项奖学金;在保障机制中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国家、学校和社会爱心团体及个人设立的助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招生政策调整,则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有关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详细资讯,可电话咨询或登录招生网站查阅(咨询电话:0411-84708375,网址:),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状态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盘锦校区的招生详细资讯也可咨询盘锦校区(咨询电话:0427-2631678,网址:)。学校纪委受理举报电话:0411-84708306。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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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大连理工大学官方微信平台
编辑:张钰鑫
校对:闫一鸣 朱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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