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可以延迟一年考吗(专升本报名表填写模板)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专升本可以延迟一年考吗,专升本报名表填写模板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海南省2022年专升本招生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将在5月21日至22日进行。为便于考生了解考试安排、考试规则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022年我省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考点设在琼台师范学院、海南软件职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专升本可以延迟一年考吗,专升本报名表填写模板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海南省2022年专升本招生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年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将在5月21日至22日进行。为便于考生了解考试安排、考试规则及**防控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我省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考点设在琼台师范学院、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海口旅游职业学校、海口市琼山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海口市府城中学、海口实验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第一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第七中学、海口市第十中学、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等12个学校,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月18日至22日,考生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专升本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持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考试时间,准时参加考试。

(一)自5月7日起,所有考生须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app扫描海南省健康码进行每日实名健康打卡。考前,相关部门将对所有考生健康码信息进行筛查,未申领健康码及行程码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提前了解海南省卫健委(http://wst.hainan.gov.cn/swjw/)最新发布的《全国风险管控地区分类和防控措施》及考点所在地**防控相关要求,并按属地化进行管理,做好应考相关安排,以免耽误考试。同时,应尽量避免与省外来琼人员接触、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状况,如出现健康码红黄灰码应及时咨询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采取措施,按要求检测核酸,及时消码。

(三)考试期间,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工作人员核验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常规考点、常规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检测,排队前后间隔不低于1米,减少人员接触。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进入考点进行体温测量时或考试期间发热(体温≧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可主动放弃考试或由工作人员确定后续安排。

(五)考生需至少提前1小时或更早到达考点,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完成体温检测及防疫健康检查等流程。除身份核验时必要摘下口罩外,考生在进入考点及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依据我省**防控新要求,有以下任一情况者,应及时向省考试局报告,由卫健、疾控部门综合研判后,再确定考试安排:

1.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2.尚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3.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14天内有涉疫区以及行程码核验带*号的城市旅居史者。中、高风险地区按照我省最新(截至考前1天)《全国风险管控地区分类和防控措施》执行。

4.28天内有境外及**特区、**省旅居史者。

(七)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因**滞留省外的考生,无法及时返回海南参加考试的考生。本省高校毕业考生和本省生源省外高校毕业考生须分别在考前向毕业学校和海南省考试局报告,经核验确认后,同意其明年以应届生身份参加我省专升本招生考试。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学习《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中华****刑法》(节选),了解考试有关要求及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严格遵守**防控规定要求,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在开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核验、金属探测器安检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3.进入考点至考试结束前,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4.入场时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主动报告监考员和现场工作人员,并配合考务人员做好相关安排和处置。

5.进入考场,只准携带 2B 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笔袋等文具。严禁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其他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

6.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始终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在指**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粘贴考生本人条形码。凡漏填(涂)、错填(涂)、书写字迹不清或条形码粘贴错位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7.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8.考场时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为准。

9.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10.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并写明大小题号,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外的**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11.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2.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应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同一考场不允许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同时上洗手间。

1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允许在考场附近逗留。

14.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令第 33 号) 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的,按照《中华****刑法》《****、****关于办理组织考试**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考生须配合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对本人违规事实的认定和处置并按要求签字。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的行为。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行为,事后查实的;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其他扰乱考**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学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以**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三)为**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行为的。

附件3:中华****刑法(节选)

第二百八十四条 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提供**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必读公告

【#专升本#导语】专升本频道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了解到,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必读公告已发布,详情如下:

2022年全省专升本招生分成两次填报志愿,具体如下:

1.6月13日至15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普通考生网上填报5个平行志愿。

2.7月4日至5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包括兴边富民支教团推免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单已公示)填报1个院校志愿。

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根据《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填报本人志愿。

我省专升本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普通考生志愿表设置5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成绩,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5个平行志愿;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志愿表设置1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成绩,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对照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投档分数线(7月4日前发布)以及本人享受的降分政策,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1个志愿。

本科院校招生专业说明以《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特别提醒: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仔细阅读《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的各项要求,尤其是“可填报该专业的专业类别”和“备注”栏目里的内容,按照招生院校的各项要求慎重填报,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因考生填报失误产生的退档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填报志愿示例:考生小明,报名时填报的专业类别为“46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为“管理学”,则小明报志愿时须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的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为“管理学”、“可填报该专业的专业类别”栏目里包含“46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的招生专业进行填报。

根据省招委办相关文件精神,对兴边富民支教团推免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招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省招考院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推免学生直接投档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在报考院校普通考生专业投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照顾分数不顺延。

五、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功能及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入口”,进入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读页面。

2.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读,点击“已阅读考生必读”按钮,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登录页面。

3.输入考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报系统。

首次登录网报系统时,系统提示强制修改初始密码,按照系统提示修改密码后,进入网报页面。

4.选择批次,进入批次填报页面,选择填报院校及专业。

5.点选“下一步”,认真核对填写的志愿信息。

6.点选“保存并提交”后,系统将提示“某某批次志愿保存并提交成功”,点选“确定”完成**作。系统返回到批次列表页面。

7.完成填报后,点击“志愿总览”或“查看已填报志愿”查看并可打印已填报信息。

1.填报:进入到批次志愿填报页面。

2.删除:删除已填报的该批次全部志愿信息。

4.查询:根据输入的院校代码或院校名称查找院校。院校代码是《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的四位院校代码。

7.重置专业:清除已选择填报的专业信息。

8.重置院校:清除已选择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信息。

9.保存并提交:志愿填写结束后,需按“保存并提交”按钮且待系统提示“某某批次志愿保存并提交成功”后,点击“确定”完成**作。

在规定填报时间内可随时上网修改志愿。修改志愿要按照填报志愿的步骤进行,待系统提示“某某批次志愿保存并提交成功”且点选“确定”按钮后,方可退出系统。

2.志愿查询:填报期间,可随时上网查询已填报的志愿,选择“志愿总览”或选择“查看已填报志愿”均可实现查询功能,如进入查询页面后可查询到已填报的志愿信息或可打印出带二维条码的已填报志愿信息,即可确定填报的志愿已保存并提交成功。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开通网上志愿查询系统,可随时查询或打印志愿信息。

1.浏览器版本问题,网报系统支持IE9.0、IE10.0、IE11版本。

(1)填报志愿的初始密码是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首次登录网报志愿系统后,系统将强制要求考生修改初始密码。

(2)系统登录密码是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安全的重要资料,必须由考生本人保管,不得转交家长、老师或其他人代为保管,以防密码**。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3)如登录时系统提示密码不正确,或因修改后忘记密码,考生应向所在院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由院校核实考生身份后填写《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传真到省招考院进行补办。传真电话:0451-82376274。网报期间咨询电话:0451-82376072、0451-82376270。

(4)考生不要过于集中到截止时间前填报志愿,以免因网络拥挤和堵塞等原因影响志愿填报。

由于网速过慢或浏览器版本问题可能出现验证码不显示、网页出现错误、打印页面二维码不显示等问题,应及时更换浏览器版本或上网电脑,也可到所在中学、当地招办或其他上网条件较好地方进行网报。

4.所报志愿是否保存并提交成功问题

在填报志愿期间,考生本人可随时查询、打印所填报志愿信息,确认填报志愿是否保存并提交成功。建议考生将每次填报的最终结果打印或截图保存备查。

如在网报过程中出现断电、**机等现象导致计算机异常关闭,必须重新进入网报系统,确认填报志愿是否保存并提交成功。

6.关于填报志愿时院校名称、专业名称显示不全问题

由于个别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及说明文字较多,填报系统中出现显示不全情况,须以《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及备注说明为准。

录取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至7月10日。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省招考院根据本科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对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20个科目组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

3.对于普通考生,省招考院按照其填报的5个平行但有逻辑顺序的志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投档,由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的排列顺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公共课。

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省招考院将于6月30日至7月1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予受理。

4.对于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包括兴边富民支教团推免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省招考院按照考生所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其本人享受的降分政策,进行投档录取。

5.录取结果查询。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的“查询中心”查询录取结果。

6.录取通知书寄发。本科招生院校根据省招考院打印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有关入学报到材料直接寄送至考生本人。

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1、 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评卷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就成绩查询、复核及志愿填报等工作公告如下:

2、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ganseea.cn/)主页面,点击“考生查询”栏进入成绩查询页面,选择查询类型”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成绩查询”,输入考生号及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系统于2022年5月5日14:00开通。

3、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ganseea.cn/)主页面,点击“考生查询”栏进入成绩查询页面,选择查询类型”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成绩查询”,输入考生号及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系统于2022年5月5日14:00开通。

4、

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开通后,考生如对所查成绩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6日18:00前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参加考试考区教育招生**申请成绩复核,并填写《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成绩复核申请单》(见附件)。

5、 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开通后,考生如对所查成绩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6日18:00前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参加考试考区教育招生**申请成绩复核,并填写《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成绩复核申请单》(见附件)。

6、

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于5月6日8:00开通,5月7日18:00关闭,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过期一律不予补报。填报志愿分两个批次(建档立卡贫困户批次和普通批次)填报,每个批次最多可填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志愿设置要求进行填报,填报志愿网址: https://z**wb.ganseea.cn。

7、 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于5月6日8:00开通,5月7日18:00关闭,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过期一律不予补报。填报志愿分两个批次(建档立卡贫困户批次和普通批次)填报,每个批次最多可填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志愿设置要求进行填报,填报志愿网址: https://z**wb.ganseea.cn。

8、

首轮招生录取工作于5月11日完成,考生在5月11日18:00以后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主页面,点击“考生查询”进入录取结果查询页面,选择查询类型为:2022年普通专升本录取查询,输入考生号及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录取结果。

9、首轮招生录取工作于5月11日完成,考生在5月11日18:00以后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主页面,点击“考生查询”进入录取结果查询页面,选择查询类型为:2022年普通专升本录取查询,输入考生号及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录取结果。

10、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缺额计划实行征集志愿,各类别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和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5月12日8:00至18:00,征集志愿填报网址: https://z**wb.ganseea.cn。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普通专升本”栏目中的“招生计划”页面。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按照缺额计划情况填报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完成后,考生原有志愿自动失效。征集志愿录取工作于5月中旬前完成。

11、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缺额计划实行征集志愿,各类别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和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5月12日8:00至18:00,征集志愿填报网址: https://z**wb.ganseea.cn。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普通专升本”栏目中的“招生计划”页面。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按照缺额计划情况填报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完成后,考生原有志愿自动失效。征集志愿录取工作于5月中旬前完成。

12、

附件: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成绩复核申请单

13、附件: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成绩复核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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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2年专升本招生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年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将在5月21日至22日进行。为便于考生了解考试安排、考试规则及**防控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我省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考点设在琼台师范学院、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海口旅游职业学校、海口市琼山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海口市府城中学、海口实验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第一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第七中学、海口市第十中学、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等12个学校,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月18日至22日,考生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专升本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持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考试时间,准时参加考试。

(一)自5月7日起,所有考生须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app扫描海南省健康码进行每日实名健康打卡。考前,相关部门将对所有考生健康码信息进行筛查,未申领健康码及行程码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提前了解海南省卫健委(http://wst.hainan.gov.cn/swjw/)最新发布的《全国风险管控地区分类和防控措施》及考点所在地**防控相关要求,并按属地化进行管理,做好应考相关安排,以免耽误考试。同时,应尽量避免与省外来琼人员接触、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状况,如出现健康码红黄灰码应及时咨询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采取措施,按要求检测核酸,及时消码。

(三)考试期间,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工作人员核验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常规考点、常规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检测,排队前后间隔不低于1米,减少人员接触。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进入考点进行体温测量时或考试期间发热(体温≧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可主动放弃考试或由工作人员确定后续安排。

(五)考生需至少提前1小时或更早到达考点,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完成体温检测及防疫健康检查等流程。除身份核验时必要摘下口罩外,考生在进入考点及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依据我省**防控新要求,有以下任一情况者,应及时向省考试局报告,由卫健、疾控部门综合研判后,再确定考试安排:

1.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2.尚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3.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14天内有涉疫区以及行程码核验带*号的城市旅居史者。中、高风险地区按照我省最新(截至考前1天)《全国风险管控地区分类和防控措施》执行。

4.28天内有境外及**特区、**省旅居史者。

(七)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因**滞留省外的考生,无法及时返回海南参加考试的考生。本省高校毕业考生和本省生源省外高校毕业考生须分别在考前向毕业学校和海南省考试局报告,经核验确认后,同意其明年以应届生身份参加我省专升本招生考试。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学习《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中华****刑法》(节选),了解考试有关要求及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严格遵守**防控规定要求,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在开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核验、金属探测器安检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3.进入考点至考试结束前,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4.入场时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主动报告监考员和现场工作人员,并配合考务人员做好相关安排和处置。

5.进入考场,只准携带 2B 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笔袋等文具。严禁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其他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

6.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始终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在指**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粘贴考生本人条形码。凡漏填(涂)、错填(涂)、书写字迹不清或条形码粘贴错位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7.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8.考场时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为准。

9.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10.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并写明大小题号,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外的**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11.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2.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应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同一考场不允许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同时上洗手间。

1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允许在考场附近逗留。

14.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令第 33 号) 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的,按照《中华****刑法》《****、****关于办理组织考试**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考生须配合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对本人违规事实的认定和处置并按要求签字。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的行为。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行为,事后查实的;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其他扰乱考**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学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以**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三)为**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行为的。

附件3:中华****刑法(节选)

第二百八十四条 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提供**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必读公告

【#专升本#导语】专升本频道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了解到,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必读公告已发布,详情如下:

2022年全省专升本招生分成两次填报志愿,具体如下:

1.6月13日至15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普通考生网上填报5个平行志愿。

2.7月4日至5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包括兴边富民支教团推免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单已公示)填报1个院校志愿。

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根据《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填报本人志愿。

我省专升本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普通考生志愿表设置5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成绩,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5个平行志愿;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志愿表设置1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成绩,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对照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投档分数线(7月4日前发布)以及本人享受的降分政策,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1个志愿。

本科院校招生专业说明以《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特别提醒: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仔细阅读《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的各项要求,尤其是“可填报该专业的专业类别”和“备注”栏目里的内容,按照招生院校的各项要求慎重填报,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因考生填报失误产生的退档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填报志愿示例:考生小明,报名时填报的专业类别为“46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为“管理学”,则小明报志愿时须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的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为“管理学”、“可填报该专业的专业类别”栏目里包含“46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的招生专业进行填报。

根据省招委办相关文件精神,对兴边富民支教团推免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招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省招考院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推免学生直接投档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在报考院校普通考生专业投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照顾分数不顺延。

五、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功能及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入口”,进入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读页面。

2.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读,点击“已阅读考生必读”按钮,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登录页面。

3.输入考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报系统。

首次登录网报系统时,系统提示强制修改初始密码,按照系统提示修改密码后,进入网报页面。

4.选择批次,进入批次填报页面,选择填报院校及专业。

5.点选“下一步”,认真核对填写的志愿信息。

6.点选“保存并提交”后,系统将提示“某某批次志愿保存并提交成功”,点选“确定”完成**作。系统返回到批次列表页面。

7.完成填报后,点击“志愿总览”或“查看已填报志愿”查看并可打印已填报信息。

1.填报:进入到批次志愿填报页面。

2.删除:删除已填报的该批次全部志愿信息。

4.查询:根据输入的院校代码或院校名称查找院校。院校代码是《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的四位院校代码。

7.重置专业:清除已选择填报的专业信息。

8.重置院校:清除已选择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信息。

9.保存并提交:志愿填写结束后,需按“保存并提交”按钮且待系统提示“某某批次志愿保存并提交成功”后,点击“确定”完成**作。

在规定填报时间内可随时上网修改志愿。修改志愿要按照填报志愿的步骤进行,待系统提示“某某批次志愿保存并提交成功”且点选“确定”按钮后,方可退出系统。

2.志愿查询:填报期间,可随时上网查询已填报的志愿,选择“志愿总览”或选择“查看已填报志愿”均可实现查询功能,如进入查询页面后可查询到已填报的志愿信息或可打印出带二维条码的已填报志愿信息,即可确定填报的志愿已保存并提交成功。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开通网上志愿查询系统,可随时查询或打印志愿信息。

1.浏览器版本问题,网报系统支持IE9.0、IE10.0、IE11版本。

(1)填报志愿的初始密码是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首次登录网报志愿系统后,系统将强制要求考生修改初始密码。

(2)系统登录密码是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安全的重要资料,必须由考生本人保管,不得转交家长、老师或其他人代为保管,以防密码**。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3)如登录时系统提示密码不正确,或因修改后忘记密码,考生应向所在院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由院校核实考生身份后填写《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传真到省招考院进行补办。传真电话:0451-82376274。网报期间咨询电话:0451-82376072、0451-82376270。

(4)考生不要过于集中到截止时间前填报志愿,以免因网络拥挤和堵塞等原因影响志愿填报。

由于网速过慢或浏览器版本问题可能出现验证码不显示、网页出现错误、打印页面二维码不显示等问题,应及时更换浏览器版本或上网电脑,也可到所在中学、当地招办或其他上网条件较好地方进行网报。

4.所报志愿是否保存并提交成功问题

在填报志愿期间,考生本人可随时查询、打印所填报志愿信息,确认填报志愿是否保存并提交成功。建议考生将每次填报的最终结果打印或截图保存备查。

如在网报过程中出现断电、**机等现象导致计算机异常关闭,必须重新进入网报系统,确认填报志愿是否保存并提交成功。

6.关于填报志愿时院校名称、专业名称显示不全问题

由于个别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及说明文字较多,填报系统中出现显示不全情况,须以《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及备注说明为准。

录取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至7月10日。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省招考院根据本科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对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20个科目组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

3.对于普通考生,省招考院按照其填报的5个平行但有逻辑顺序的志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投档,由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的排列顺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公共课。

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省招考院将于6月30日至7月1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予受理。

4.对于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包括兴边富民支教团推免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省招考院按照考生所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其本人享受的降分政策,进行投档录取。

5.录取结果查询。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的“查询中心”查询录取结果。

6.录取通知书寄发。本科招生院校根据省招考院打印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有关入学报到材料直接寄送至考生本人。

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1、 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评卷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就成绩查询、复核及志愿填报等工作公告如下:

2、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ganseea.cn/)主页面,点击“考生查询”栏进入成绩查询页面,选择查询类型”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成绩查询”,输入考生号及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系统于2022年5月5日14:00开通。

3、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ganseea.cn/)主页面,点击“考生查询”栏进入成绩查询页面,选择查询类型”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成绩查询”,输入考生号及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系统于2022年5月5日14:00开通。

4、

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开通后,考生如对所查成绩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6日18:00前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参加考试考区教育招生**申请成绩复核,并填写《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成绩复核申请单》(见附件)。

5、 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开通后,考生如对所查成绩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6日18:00前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参加考试考区教育招生**申请成绩复核,并填写《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成绩复核申请单》(见附件)。

6、

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于5月6日8:00开通,5月7日18:00关闭,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过期一律不予补报。填报志愿分两个批次(建档立卡贫困户批次和普通批次)填报,每个批次最多可填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志愿设置要求进行填报,填报志愿网址: https://z**wb.ganseea.cn。

7、 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于5月6日8:00开通,5月7日18:00关闭,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过期一律不予补报。填报志愿分两个批次(建档立卡贫困户批次和普通批次)填报,每个批次最多可填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志愿设置要求进行填报,填报志愿网址: https://z**wb.ganseea.cn。

8、

首轮招生录取工作于5月11日完成,考生在5月11日18:00以后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主页面,点击“考生查询”进入录取结果查询页面,选择查询类型为:2022年普通专升本录取查询,输入考生号及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录取结果。

9、首轮招生录取工作于5月11日完成,考生在5月11日18:00以后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主页面,点击“考生查询”进入录取结果查询页面,选择查询类型为:2022年普通专升本录取查询,输入考生号及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录取结果。

10、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缺额计划实行征集志愿,各类别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和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5月12日8:00至18:00,征集志愿填报网址: https://z**wb.ganseea.cn。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普通专升本”栏目中的“招生计划”页面。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按照缺额计划情况填报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完成后,考生原有志愿自动失效。征集志愿录取工作于5月中旬前完成。

11、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缺额计划实行征集志愿,各类别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和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5月12日8:00至18:00,征集志愿填报网址: https://z**wb.ganseea.cn。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普通专升本”栏目中的“招生计划”页面。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按照缺额计划情况填报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完成后,考生原有志愿自动失效。征集志愿录取工作于5月中旬前完成。

12、

附件: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成绩复核申请单

13、附件:2022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成绩复核申请单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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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nited States+1
  • United Kingdom+44
  • Afghanistan (‫افغانستان‬‎)+93
  • Albania (Shqipëri)+355
  • Algeria (‫الجزائر‬‎)+213
  • American Samoa+1
  • Andorra+376
  • Angola+244
  • Anguilla+1
  • Antigua and Barbuda+1
  • Argentina+54
  • Armenia (Հայաստան)+374
  • Aruba+297
  • Ascension Island+247
  • Australia+61
  • Austria (Österreich)+43
  • Azerbaijan (Azərbaycan)+994
  • Bahamas+1
  • Bahrain (‫البحرين‬‎)+973
  • Bangladesh (বাংলাদেশ)+880
  • Barbados+1
  • Belarus (Беларусь)+375
  • Belgium (België)+32
  • Belize+501
  • Benin (Bénin)+229
  • Bermuda+1
  • Bhutan (འབྲུག)+975
  • Bolivia+591
  • Bosnia and Herzegovina (Босна и Херцеговина)+387
  • Botswana+267
  • Brazil (Brasil)+55
  • British Indian Ocean Territory+246
  • British Virgin Islands+1
  • Brunei+673
  • Bulgaria (България)+359
  • Burkina Faso+226
  • Burundi (Uburundi)+257
  • Cambodia (កម្ពុជា)+855
  • Cameroon (Cameroun)+237
  • Canada+1
  • Cape Verde (Kabu Verdi)+238
  • Caribbean Netherlands+599
  • Cayman Islands+1
  • Central African Republic (République centrafricaine)+236
  • Chad (Tchad)+235
  • Chile+56
  • China (中国)+86
  • Christmas Island+61
  • Cocos (Keeling) Islands+61
  • Colombia+57
  • Comoros (‫جزر القمر‬‎)+269
  • Congo (DRC) (Jamhuri ya Kidemokrasia ya Kongo)+243
  • Congo (Republic) (Congo-Brazzaville)+242
  • Cook Islands+682
  • Costa Rica+506
  • Côte d’Ivoire+225
  • Croatia (Hrvatska)+385
  • Cuba+53
  • Curaçao+599
  • Cyprus (Κύπρος)+357
  • Czech Republic (Česká republika)+420
  • Denmark (Danmark)+45
  • Djibouti+253
  • Dominica+1
  • Dominican Republic (República Dominicana)+1
  • Ecuador+593
  • Egypt (‫مصر‬‎)+20
  • El Salvador+503
  • Equatorial Guinea (Guinea Ecuatorial)+240
  • Eritrea+291
  • Estonia (Eesti)+372
  • Eswatini+268
  • Ethiopia+251
  • Falkland Islands (Islas Malvinas)+500
  • Faroe Islands (Føroyar)+298
  • Fiji+679
  • Finland (Suomi)+358
  • France+33
  • French Guiana (Guyane française)+594
  • French Polynesia (Polynésie française)+689
  • Gabon+241
  • Gambia+220
  • Georgia (საქართველო)+995
  • Germany (Deutschland)+49
  • Ghana (Gaana)+233
  • Gibraltar+350
  • Greece (Ελλάδα)+30
  • Greenland (Kalaallit Nunaat)+299
  • Grenada+1
  • Guadeloupe+590
  • Guam+1
  • Guatemala+502
  • Guernsey+44
  • Guinea (Guinée)+224
  • Guinea-Bissau (Guiné Bissau)+245
  • Guyana+592
  • Haiti+509
  • Honduras+504
  • Hong Kong (香港)+852
  • Hungary (Magyarország)+36
  • Iceland (Ísland)+354
  • India (भारत)+91
  • Indonesia+62
  • Iran (‫ایران‬‎)+98
  • Iraq (‫العراق‬‎)+964
  • Ireland+353
  • Isle of Man+44
  • Israel (‫ישראל‬‎)+972
  • Italy (Italia)+39
  • Jamaica+1
  • Japan (日本)+81
  • Jersey+44
  • Jordan (‫الأردن‬‎)+962
  • Kazakhstan (Казахстан)+7
  • Kenya+254
  • Kiribati+686
  • Kosovo+383
  • Kuwait (‫الكويت‬‎)+965
  • Kyrgyzstan (Кыргызстан)+996
  • Laos (ລາວ)+856
  • Latvia (Latvija)+371
  • Lebanon (‫لبنان‬‎)+961
  • Lesotho+266
  • Liberia+231
  • Libya (‫ليبيا‬‎)+218
  • Liechtenstein+423
  • Lithuania (Lietuva)+370
  • Luxembourg+352
  • Macau (澳門)+853
  • North Macedonia (Македонија)+389
  • Madagascar (Madagasikara)+261
  • Malawi+265
  • Malaysia+60
  • Maldives+960
  • Mali+223
  • Malta+356
  • Marshall Islands+692
  • Martinique+596
  • Mauritania (‫موريتانيا‬‎)+222
  • Mauritius (Moris)+230
  • Mayotte+262
  • Mexico (México)+52
  • Micronesia+691
  • Moldova (Republica Moldova)+373
  • Monaco+377
  • Mongolia (Монгол)+976
  • Montenegro (Crna Gora)+382
  • Montserrat+1
  • Morocco (‫المغرب‬‎)+212
  • Mozambique (Moçambique)+258
  • Myanmar (Burma) (မြန်မာ)+95
  • Namibia (Namibië)+264
  • Nauru+674
  • Nepal (नेपाल)+977
  • Netherlands (Nederland)+31
  • New Caledonia (Nouvelle-Calédonie)+687
  • New Zealand+64
  • Nicaragua+505
  • Niger (Nijar)+227
  • Nigeria+234
  • Niue+683
  • Norfolk Island+672
  • North Korea (조선 민주주의 인민 공화국)+850
  •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1
  • Norway (Norge)+47
  • Oman (‫عُمان‬‎)+968
  • Pakistan (‫پاکستان‬‎)+92
  • Palau+680
  • Palestine (‫فلسطين‬‎)+970
  • Panama (Panamá)+507
  • Papua New Guinea+675
  • Paraguay+595
  • Peru (Perú)+51
  • Philippines+63
  • Poland (Polska)+48
  • Portugal+351
  • Puerto Rico+1
  • Qatar (‫قطر‬‎)+974
  • Réunion (La Réunion)+262
  • Romania (România)+40
  • Russia (Россия)+7
  • Rwanda+250
  • Saint Barthélemy+590
  • Saint Helena+290
  • Saint Kitts and Nevis+1
  • Saint Lucia+1
  • Saint Martin (Saint-Martin (partie française))+590
  • Saint Pierre and Miquelon (Saint-Pierre-et-Miquelon)+508
  •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1
  • Samoa+685
  • San Marino+378
  • São Tomé and Príncipe (São Tomé e Príncipe)+239
  • Saudi Arabia (‫المملكة العربية السعودية‬‎)+966
  • Senegal (Sénégal)+221
  • Serbia (Србија)+381
  • Seychelles+248
  • Sierra Leone+232
  • Singapore+65
  • Sint Maarten+1
  • Slovakia (Slovensko)+421
  • Slovenia (Slovenija)+386
  • Solomon Islands+677
  • Somalia (Soomaaliya)+252
  • South Africa+27
  • South Korea (대한민국)+82
  • South Sudan (‫جنوب السودان‬‎)+211
  • Spain (España)+34
  • Sri Lanka (ශ්‍රී ලංකාව)+94
  • Sudan (‫السودان‬‎)+249
  • Suriname+597
  • Svalbard and Jan Mayen+47
  • Sweden (Sverige)+46
  • Switzerland (Schweiz)+41
  • Syria (‫سوريا‬‎)+963
  • Taiwan (台灣)+886
  • Tajikistan+992
  • Tanzania+255
  • Thailand (ไทย)+66
  • Timor-Leste+670
  • Togo+228
  • Tokelau+690
  • Tonga+676
  • Trinidad and Tobago+1
  • Tunisia (‫تونس‬‎)+216
  • Turkey (Türkiye)+90
  • Turkmenistan+993
  • Turks and Caicos Islands+1
  • Tuvalu+688
  • U.S. Virgin Islands+1
  • Uganda+256
  • Ukraine (Україна)+380
  • United Arab Emirates (‫الإمارات العربية المتحدة‬‎)+971
  • United Kingdom+44
  • United States+1
  • Uruguay+598
  • Uzbekistan (Oʻzbekiston)+998
  • Vanuatu+678
  • Vatican City (Città del Vaticano)+39
  • Venezuela+58
  • Vietnam (Việt Nam)+84
  • Wallis and Futuna (Wallis-et-Futuna)+681
  • Western Sahara (‫الصحراء الغربية‬‎)+212
  • Yemen (‫اليمن‬‎)+967
  • Zambia+260
  • Zimbabwe+263
  • Åland Islands+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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