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流程,不想被骗的看一下,明明白白通过自考提升学历(北京自考教育网)

本文的标题是《北京自考流程,不想被骗的看一下,明明白白通过自考提升学历》来源于:由作者:陈圣国采编而成,主要讲述了最近有不少北京的学生问我,因此我整理了北京自考的基本流程,需要的可仔细查看。一、报考1

最近有不少北京的学生问我,因此我整理了北京自考的基本流程,需要的可仔细查看。

  一、报考

  1. 新生注册

  首次参加北京自考的考生,需要先进行网上注册。

  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新生注册于每年3月、9月的自考报考期间开放,通常时间为3月1日9时至5日17时、9月1日9时至5日17时(偶尔会有调整,具体时间以当期报考通知为准)。注册开放期间,考生在北京自考首页上点击“开始自考”,填写网上注册信息,按要求上传电子版照片(蓝底证件照,像素不小于400×576)。注册的具体流程及安排见当期报考通知。

  特别注意的是,准考证上的照片将作为今后毕业证照片使用,并且一旦上传成功,不得再更换,考生需要特别谨慎,拍摄或选取合适的照片上传。

  网上报考课程———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可用身份证号或邮箱地址登录北京自考首页,进入个人中心报考课程。新生需要在注册开放期间,至少报考一门课程。

  现场确认身份信息———考生按照网上“现场确认凭单”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区自考办进行身份信息的现场确认,领取新生注册回执单。

  网上缴费———考生按照“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以上几个环节缺一不可。考生只有完成缴费才算注册成功。只注册不报考的考生、报考但未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的考生、现场确认通过但未缴费的考生,注册报考无效。


  2. 报考课程

  网上报考、缴费———考生可于每年3月、9月的自考报考期间登录北京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当期笔试、非笔试、实践类课程的报考与缴费。4月、10月北京自考的笔试课程报考时间分别为3月1日、9月1日(偶尔会有调整,具体时间以当期报考通知为准)。,非笔试课程的报考时间分别为3月11日、9月11日:每期考试的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北京自考的首页上有。

  查询考试时间、地点———报考结束后,考生需要在个人中心中查看“准考证”,了解各科考试的具体地点(考点学校,考场等)。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各专业非笔试及实践考核课程的考试地点、时间由主考学校安排,确定后会在考试院“自学考试”栏目的“信息发布台”栏目公布,或者在考生个人中心里查询,报考了非笔试及实践考核课程的考生要及时关注。


  3. 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照报考通知规定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其中,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打印时间,可在“自学考试”栏目中相关通知查看,并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方式为网上打印,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须进入“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 参加考试

  考试时应携带与注册类型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考试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若干。可以携带尺子、橡皮等文具。不要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考场。需要注意: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允许交卷,不可提前交卷离场。


  三、查询成绩

  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成绩发布时间。其中,4月考试成绩于6月9日公布,10月考试成绩于12月9日公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当期考试成绩。如需要申报成绩复核,可在《成绩通知单》显示页面点击“申报复核”按钮,然后选择课程,时限为自当期考试成绩发布当天开始五日之内,过期不再受理。复核结果于复核申报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反馈。


  四、撰写论文

  申报条件: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

  大部分专科专业的考试计划中无毕业考核(实习),全部课程合格后可直接办理毕业。专科专业的考生可在专业计划中查看是否有毕业考核(实习)课程。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论文申报(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申报及缴费于6月11日开始,下半年申报及缴费于12月11日开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及缴费。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部分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手续。

  凡未能顺利完成申报的考生(如课程衔接、补录课程问题等),必须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并进行网上缴费。

  每次论文申报及现场审核的具体安排见当期论文申报通知。

  到主考学校报到———申报成功的考生按照论文申报通知及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主考高校报到。部分专业毕业论文的相关注意事项(如选题说明、指导教师安排等)会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信息发布台”栏目公布,申报了毕业论文的考生需及时关注。

  撰写论文及答辩———主考学校安排指导教师对考生进行论文写作指导,并组织答辩。

  查询成绩———6月份申报的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将于同年12月9日发布(与10月份考试成绩一同发布);12月份申报的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将于次年6月9日发布(与次年4月份考试成绩一同发布)。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进入个人中心查看。成绩通过者可按照要求申办毕业手续。


  五、 申报毕业

  申报条件:①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核,包括:笔试(含加考课),非笔试,实践环节(实习、实验,上机,课程设计,专科毕业考核或毕业临床实习与考核,本科毕业论文等),成绩合格。②思想品德合格。③本科专业的前置学历符合要求。

  凡申报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含本科结业)都须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验,查询不到结果的,考生需在学信网做学历认证。网上申报毕业时,系统会提示考生上传学历查询或认证结果的图片。(详见当期毕业办理手续的通知)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毕业申报(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申报时间在6月10日开始,下半年申报时间在12月10日开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申报无需缴费。

  网上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去现场初审,;未通过系统自动审核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初审。

  每次毕业办理的具体安排见当期毕业办理手续的通知。

  资格审核———市自考办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复审。此环节不需要考生参与。

  领取证书———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自考办领取证书。一般6月申报的,7月中旬领取。12月申报的,次年1月中旬领取。

  查询证书———考生可以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北京教育考试院查询自己的自考毕业证书信息。当期的毕业证书信息,一般在申报后的次月中旬(最晚次月底)可查。


  六、 申报学位

  申报条件:①拥护**共产**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②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优良,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课程、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初步能力。除此之外,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外语合格成绩。

  部分学校,如****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传媒大学还有具体要求。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学位申报(3月、9月各一次),3月份申报时间为:3月17日—23日,9月份申报时间为:9月17日—23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及缴费。每次学位申报的具体流程见当期学位申报通知。

  照片采集———考生按照学位申报通知及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拍摄照片。

  资格审核———主考学校审核考生学位申报资格。

  领取证书———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自考办(部分专业到主考学校)领取证书。一般申报半年后领取。

  查询证书———考生可以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学位证书信息。


  七、办理考籍业务(有需要的考生才需办理)

  1. 考籍定义:自考考籍指的是考生的基本信息、成绩信息、转出、转入、免考、接考等,考籍办理指的是考生办理转出、转入、接考、免考、开具证明等业务。考生一旦注册报考成功,基本信息就保存于计算机系统里,后续的报考、考试记录、成绩等信息也自动记录,无需考生办理。因此,只有考生在北京获得一门合格成绩后,确实需要办理转出、转入、免考、接考、开具证明等才办理,不是每个考生都需要办理考籍。

  免考———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8年修订)”,或符合水平证书、资格证书免考条件的,免考自考相关课程,叫免考。具体能免考的课程见“办理考籍须知”第4条.

  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习,叫接考(也叫专接本、接本、续本)。一般情况下,要接考自考本科,需办理接考手续。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北京自考准考证、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原件,到市自考办办理接考手续。一些专业不需办理接考手续,具体见问题 “办理考籍须知”的第2条。

  转入———考生在外地取得自考合格成绩(考籍),因故离开外地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入手续。考生应先在北京注册报考并取得北京自考准考证,再到原报考地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待转入考籍档案到达北京后,档案到达信息发布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考生可进入“自学考试”栏目的“外省考籍转入查询”,查询本人考籍档案到达信息。考生在网上“考生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转出———考生在北京取得自考合格成绩(考籍),因故须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可按其在北京市考试的专业分一个或多个专业转出考籍,也可将全部专业转出。考生在网上“考生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出手续。

  自2016年1月1日起,自学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电子转考。考生档案不再通过机要寄送,而是通过国家统一平台加密传送。

  根据**考试中心统一要求,考籍转出工作在每年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统一办理,考籍转入工作在每年3月1日—31日和9月1日至30日办理。为保证北京自考生的利益,方便考生办理转考,北京自考办在网上申请系统开放期间,均可申请办理转出、转入手续。但须注意:北京市办理完的结果,必须在全国转考平台统一开放时间转出档案、接收外地档案。

  因此,3月11日、9月11日起,考生方可在外地查询转出信息,在北京考试院网站查询档案到达信息。

  出具证明———包括为考生出具成绩证明、毕业证明、出国介绍信等业务。需要办理出国成绩翻译手续的考生,考生在网上“考生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市自考办审核确认后开具出国成绩证明和介绍信,考生持成绩证明和介绍信,到指定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翻译件经市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审核盖章后方有效。

  2. 考籍办理方式:网上申请。考生进入北京自考首页,登录个人中心,点击“考籍业务办理”,进入系统。点击需要办理的业务,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即可完成业务办理申请。本系统需登录考生个人中心,通过本系统提交的申请均视为考生本人申请,请考生注意保管好账户和密码,防止外泄。

  3. 网上申请时间和受理时间:3月1日至6月15日、9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提交的申请,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受理;6月16日至8月31日,12月16日至2月29日,系毕业办理及毕业档案整理时间,该时间段提出的申请,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受理。

  现场办理时间:每周二,周四(节假日除外)办理。毕业审定期间((一般6月15–7月15日,12月15–1月15日) 档案整理期间(一般春节前一周至春节后二周,8月1—31日)不接受现场办理。

  4. 查看结果。考生先在“考籍业务办理系统–查看我的申请记录”中查看申请受理结果,若受理结果为已办理的,考生可在“个人中心-我的考籍”中,查询业务办理的详细信息。若受理结果为“不予办理”,说明考生不符合办理条件,未通过审核。

  5.领取证明。免考、接考、考籍转出、考籍转入等业务,将不再提供纸质证明信;其他需要开具证明信的考籍业务,在申请系统内查询到受理结果后,请尽快于每周二、周四到考试院一层大厅领取证明。

关于学历提升的专业知识,你可以点击关注(点击此处关注孙娃娃),不明白的也可以私信!

文|孙娃娃,学历提升一线工作者!


本文原作者为陈圣国,转载请注明:出处!如该文有不妥之处,请联系站长删除,谢谢合作~

最近有不少北京的学生问我,因此我整理了北京自考的基本流程,需要的可仔细查看。

  一、报考

  1. 新生注册

  首次参加北京自考的考生,需要先进行网上注册。

  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新生注册于每年3月、9月的自考报考期间开放,通常时间为3月1日9时至5日17时、9月1日9时至5日17时(偶尔会有调整,具体时间以当期报考通知为准)。注册开放期间,考生在北京自考首页上点击“开始自考”,填写网上注册信息,按要求上传电子版照片(蓝底证件照,像素不小于400×576)。注册的具体流程及安排见当期报考通知。

  特别注意的是,准考证上的照片将作为今后毕业证照片使用,并且一旦上传成功,不得再更换,考生需要特别谨慎,拍摄或选取合适的照片上传。

  网上报考课程———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可用身份证号或邮箱地址登录北京自考首页,进入个人中心报考课程。新生需要在注册开放期间,至少报考一门课程。

  现场确认身份信息———考生按照网上“现场确认凭单”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区自考办进行身份信息的现场确认,领取新生注册回执单。

  网上缴费———考生按照“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以上几个环节缺一不可。考生只有完成缴费才算注册成功。只注册不报考的考生、报考但未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的考生、现场确认通过但未缴费的考生,注册报考无效。


  2. 报考课程

  网上报考、缴费———考生可于每年3月、9月的自考报考期间登录北京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当期笔试、非笔试、实践类课程的报考与缴费。4月、10月北京自考的笔试课程报考时间分别为3月1日、9月1日(偶尔会有调整,具体时间以当期报考通知为准)。,非笔试课程的报考时间分别为3月11日、9月11日:每期考试的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北京自考的首页上有。

  查询考试时间、地点———报考结束后,考生需要在个人中心中查看“准考证”,了解各科考试的具体地点(考点学校,考场等)。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各专业非笔试及实践考核课程的考试地点、时间由主考学校安排,确定后会在考试院“自学考试”栏目的“信息发布台”栏目公布,或者在考生个人中心里查询,报考了非笔试及实践考核课程的考生要及时关注。


  3. 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照报考通知规定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其中,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打印时间,可在“自学考试”栏目中相关通知查看,并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方式为网上打印,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须进入“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 参加考试

  考试时应携带与注册类型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考试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若干。可以携带尺子、橡皮等文具。不要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考场。需要注意: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允许交卷,不可提前交卷离场。


  三、查询成绩

  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成绩发布时间。其中,4月考试成绩于6月9日公布,10月考试成绩于12月9日公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当期考试成绩。如需要申报成绩复核,可在《成绩通知单》显示页面点击“申报复核”按钮,然后选择课程,时限为自当期考试成绩发布当天开始五日之内,过期不再受理。复核结果于复核申报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反馈。


  四、撰写论文

  申报条件: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

  大部分专科专业的考试计划中无毕业考核(实习),全部课程合格后可直接办理毕业。专科专业的考生可在专业计划中查看是否有毕业考核(实习)课程。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论文申报(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申报及缴费于6月11日开始,下半年申报及缴费于12月11日开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及缴费。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部分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手续。

  凡未能顺利完成申报的考生(如课程衔接、补录课程问题等),必须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并进行网上缴费。

  每次论文申报及现场审核的具体安排见当期论文申报通知。

  到主考学校报到———申报成功的考生按照论文申报通知及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主考高校报到。部分专业毕业论文的相关注意事项(如选题说明、指导教师安排等)会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信息发布台”栏目公布,申报了毕业论文的考生需及时关注。

  撰写论文及答辩———主考学校安排指导教师对考生进行论文写作指导,并组织答辩。

  查询成绩———6月份申报的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将于同年12月9日发布(与10月份考试成绩一同发布);12月份申报的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将于次年6月9日发布(与次年4月份考试成绩一同发布)。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进入个人中心查看。成绩通过者可按照要求申办毕业手续。


  五、 申报毕业

  申报条件:①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核,包括:笔试(含加考课),非笔试,实践环节(实习、实验,上机,课程设计,专科毕业考核或毕业临床实习与考核,本科毕业论文等),成绩合格。②思想品德合格。③本科专业的前置学历符合要求。

  凡申报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含本科结业)都须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验,查询不到结果的,考生需在学信网做学历认证。网上申报毕业时,系统会提示考生上传学历查询或认证结果的图片。(详见当期毕业办理手续的通知)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毕业申报(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申报时间在6月10日开始,下半年申报时间在12月10日开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申报无需缴费。

  网上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去现场初审,;未通过系统自动审核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初审。

  每次毕业办理的具体安排见当期毕业办理手续的通知。

  资格审核———市自考办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复审。此环节不需要考生参与。

  领取证书———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自考办领取证书。一般6月申报的,7月中旬领取。12月申报的,次年1月中旬领取。

  查询证书———考生可以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北京教育考试院查询自己的自考毕业证书信息。当期的毕业证书信息,一般在申报后的次月中旬(最晚次月底)可查。


  六、 申报学位

  申报条件:①拥护**共产**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②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优良,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课程、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初步能力。除此之外,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外语合格成绩。

  部分学校,如****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传媒大学还有具体要求。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学位申报(3月、9月各一次),3月份申报时间为:3月17日—23日,9月份申报时间为:9月17日—23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及缴费。每次学位申报的具体流程见当期学位申报通知。

  照片采集———考生按照学位申报通知及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拍摄照片。

  资格审核———主考学校审核考生学位申报资格。

  领取证书———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自考办(部分专业到主考学校)领取证书。一般申报半年后领取。

  查询证书———考生可以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学位证书信息。


  七、办理考籍业务(有需要的考生才需办理)

  1. 考籍定义:自考考籍指的是考生的基本信息、成绩信息、转出、转入、免考、接考等,考籍办理指的是考生办理转出、转入、接考、免考、开具证明等业务。考生一旦注册报考成功,基本信息就保存于计算机系统里,后续的报考、考试记录、成绩等信息也自动记录,无需考生办理。因此,只有考生在北京获得一门合格成绩后,确实需要办理转出、转入、免考、接考、开具证明等才办理,不是每个考生都需要办理考籍。

  免考———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8年修订)”,或符合水平证书、资格证书免考条件的,免考自考相关课程,叫免考。具体能免考的课程见“办理考籍须知”第4条.

  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习,叫接考(也叫专接本、接本、续本)。一般情况下,要接考自考本科,需办理接考手续。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北京自考准考证、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原件,到市自考办办理接考手续。一些专业不需办理接考手续,具体见问题 “办理考籍须知”的第2条。

  转入———考生在外地取得自考合格成绩(考籍),因故离开外地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入手续。考生应先在北京注册报考并取得北京自考准考证,再到原报考地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待转入考籍档案到达北京后,档案到达信息发布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考生可进入“自学考试”栏目的“外省考籍转入查询”,查询本人考籍档案到达信息。考生在网上“考生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转出———考生在北京取得自考合格成绩(考籍),因故须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可按其在北京市考试的专业分一个或多个专业转出考籍,也可将全部专业转出。考生在网上“考生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出手续。

  自2016年1月1日起,自学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电子转考。考生档案不再通过机要寄送,而是通过国家统一平台加密传送。

  根据**考试中心统一要求,考籍转出工作在每年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统一办理,考籍转入工作在每年3月1日—31日和9月1日至30日办理。为保证北京自考生的利益,方便考生办理转考,北京自考办在网上申请系统开放期间,均可申请办理转出、转入手续。但须注意:北京市办理完的结果,必须在全国转考平台统一开放时间转出档案、接收外地档案。

  因此,3月11日、9月11日起,考生方可在外地查询转出信息,在北京考试院网站查询档案到达信息。

  出具证明———包括为考生出具成绩证明、毕业证明、出国介绍信等业务。需要办理出国成绩翻译手续的考生,考生在网上“考生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市自考办审核确认后开具出国成绩证明和介绍信,考生持成绩证明和介绍信,到指定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翻译件经市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审核盖章后方有效。

  2. 考籍办理方式:网上申请。考生进入北京自考首页,登录个人中心,点击“考籍业务办理”,进入系统。点击需要办理的业务,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即可完成业务办理申请。本系统需登录考生个人中心,通过本系统提交的申请均视为考生本人申请,请考生注意保管好账户和密码,防止外泄。

  3. 网上申请时间和受理时间:3月1日至6月15日、9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提交的申请,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受理;6月16日至8月31日,12月16日至2月29日,系毕业办理及毕业档案整理时间,该时间段提出的申请,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受理。

  现场办理时间:每周二,周四(节假日除外)办理。毕业审定期间((一般6月15–7月15日,12月15–1月15日) 档案整理期间(一般春节前一周至春节后二周,8月1—31日)不接受现场办理。

  4. 查看结果。考生先在“考籍业务办理系统–查看我的申请记录”中查看申请受理结果,若受理结果为已办理的,考生可在“个人中心-我的考籍”中,查询业务办理的详细信息。若受理结果为“不予办理”,说明考生不符合办理条件,未通过审核。

  5.领取证明。免考、接考、考籍转出、考籍转入等业务,将不再提供纸质证明信;其他需要开具证明信的考籍业务,在申请系统内查询到受理结果后,请尽快于每周二、周四到考试院一层大厅领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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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作者为陈圣国,转载请注明:出处!如该文有不妥之处,请联系站长删除,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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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uba+53
  • Curaçao+599
  • Cyprus (Κύπρος)+357
  • Czech Republic (Česká republika)+420
  • Denmark (Danmark)+45
  • Djibouti+253
  • Dominica+1
  • Dominican Republic (República Dominicana)+1
  • Ecuador+593
  • Egypt (‫مصر‬‎)+20
  • El Salvador+503
  • Equatorial Guinea (Guinea Ecuatorial)+240
  • Eritrea+291
  • Estonia (Eesti)+372
  • Eswatini+268
  • Ethiopia+251
  • Falkland Islands (Islas Malvinas)+500
  • Faroe Islands (Føroyar)+298
  • Fiji+679
  • Finland (Suomi)+358
  • France+33
  • French Guiana (Guyane française)+594
  • French Polynesia (Polynésie française)+689
  • Gabon+241
  • Gambia+220
  • Georgia (საქართველო)+995
  • Germany (Deutschland)+49
  • Ghana (Gaana)+233
  • Gibraltar+350
  • Greece (Ελλάδα)+30
  • Greenland (Kalaallit Nunaat)+299
  • Grenada+1
  • Guadeloupe+590
  • Guam+1
  • Guatemala+502
  • Guernsey+44
  • Guinea (Guinée)+224
  • Guinea-Bissau (Guiné Bissau)+245
  • Guyana+592
  • Haiti+509
  • Honduras+504
  • Hong Kong (香港)+852
  • Hungary (Magyarország)+36
  • Iceland (Ísland)+354
  • India (भारत)+91
  • Indonesia+62
  • Iran (‫ایران‬‎)+98
  • Iraq (‫العراق‬‎)+964
  • Ireland+353
  • Isle of Man+44
  • Israel (‫ישראל‬‎)+972
  • Italy (Italia)+39
  • Jamaica+1
  • Japan (日本)+81
  • Jersey+44
  • Jordan (‫الأردن‬‎)+962
  • Kazakhstan (Казахстан)+7
  • Kenya+254
  • Kiribati+686
  • Kosovo+383
  • Kuwait (‫الكويت‬‎)+965
  • Kyrgyzstan (Кыргызстан)+996
  • Laos (ລາວ)+856
  • Latvia (Latvija)+371
  • Lebanon (‫لبنان‬‎)+961
  • Lesotho+266
  • Liberia+231
  • Libya (‫ليبيا‬‎)+218
  • Liechtenstein+423
  • Lithuania (Lietuva)+370
  • Luxembourg+352
  • Macau (澳門)+853
  • North Macedonia (Македонија)+389
  • Madagascar (Madagasikara)+261
  • Malawi+265
  • Malaysia+60
  • Maldives+960
  • Mali+223
  • Malta+356
  • Marshall Islands+692
  • Martinique+596
  • Mauritania (‫موريتانيا‬‎)+222
  • Mauritius (Moris)+230
  • Mayotte+262
  • Mexico (México)+52
  • Micronesia+691
  • Moldova (Republica Moldova)+373
  • Monaco+377
  • Mongolia (Монгол)+976
  • Montenegro (Crna Gora)+382
  • Montserrat+1
  • Morocco (‫المغرب‬‎)+212
  • Mozambique (Moçambique)+258
  • Myanmar (Burma) (မြန်မာ)+95
  • Namibia (Namibië)+264
  • Nauru+674
  • Nepal (नेपाल)+977
  • Netherlands (Nederland)+31
  • New Caledonia (Nouvelle-Calédonie)+687
  • New Zealand+64
  • Nicaragua+505
  • Niger (Nijar)+227
  • Nigeria+234
  • Niue+683
  • Norfolk Island+672
  • North Korea (조선 민주주의 인민 공화국)+850
  •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1
  • Norway (Norge)+47
  • Oman (‫عُمان‬‎)+968
  • Pakistan (‫پاکستان‬‎)+92
  • Palau+680
  • Palestine (‫فلسطين‬‎)+970
  • Panama (Panamá)+507
  • Papua New Guinea+675
  • Paraguay+595
  • Peru (Perú)+51
  • Philippines+63
  • Poland (Polska)+48
  • Portugal+351
  • Puerto Rico+1
  • Qatar (‫قطر‬‎)+974
  • Réunion (La Réunion)+262
  • Romania (România)+40
  • Russia (Россия)+7
  • Rwanda+250
  • Saint Barthélemy+590
  • Saint Helena+290
  • Saint Kitts and Nevis+1
  • Saint Lucia+1
  • Saint Martin (Saint-Martin (partie française))+590
  • Saint Pierre and Miquelon (Saint-Pierre-et-Miquelon)+508
  •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1
  • Samoa+685
  • San Marino+378
  • São Tomé and Príncipe (São Tomé e Príncipe)+239
  • Saudi Arabia (‫المملكة العربية السعودية‬‎)+966
  • Senegal (Sénégal)+221
  • Serbia (Србија)+381
  • Seychelles+248
  • Sierra Leone+232
  • Singapore+65
  • Sint Maarten+1
  • Slovakia (Slovensko)+421
  • Slovenia (Slovenija)+386
  • Solomon Islands+677
  • Somalia (Soomaaliya)+252
  • South Africa+27
  • South Korea (대한민국)+82
  • South Sudan (‫جنوب السودان‬‎)+211
  • Spain (España)+34
  • Sri Lanka (ශ්‍රී ලංකාව)+94
  • Sudan (‫السودان‬‎)+249
  • Suriname+597
  • Svalbard and Jan Mayen+47
  • Sweden (Sverige)+46
  • Switzerland (Schweiz)+41
  • Syria (‫سوريا‬‎)+963
  • Taiwan (台灣)+886
  • Tajikistan+992
  • Tanzania+255
  • Thailand (ไทย)+66
  • Timor-Leste+670
  • Togo+228
  • Tokelau+690
  • Tonga+676
  • Trinidad and Tobago+1
  • Tunisia (‫تونس‬‎)+216
  • Turkey (Türkiye)+90
  • Turkmenistan+993
  • Turks and Caicos Islands+1
  • Tuvalu+688
  • U.S. Virgin Islands+1
  • Uganda+256
  • Ukraine (Україна)+380
  • United Arab Emirates (‫الإمارات العربية المتحدة‬‎)+971
  • United Kingdom+44
  • United States+1
  • Uruguay+598
  • Uzbekistan (Oʻzbekiston)+998
  • Vanuatu+678
  • Vatican City (Città del Vaticano)+39
  • Venezuela+58
  • Vietnam (Việt Nam)+84
  • Wallis and Futuna (Wallis-et-Futuna)+681
  • Western Sahara (‫الصحراء الغربية‬‎)+212
  • Yemen (‫اليمن‬‎)+967
  • Zambia+260
  • Zimbabwe+263
  • Åland Islands+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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