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高中学历怎么提升学历(九江学历提升中心)

九江高中学历怎么提升学历(九江学历提升中心)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西团房网订阅号】,每天分享相关资讯!近日,市中招办发布了九江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下是具体内容小学一年级1. 凡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入学。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到九江市或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自闭症及发育迟缓儿童不受年龄限制,可到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抢救性康复中心就读;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2. 小学一年级新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划片安排入学。市直小学一年级新生由学校所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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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中招办发布了

九江市2021年中小学

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以下是具体内容

小学一年级

1. 凡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入学。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到九江市或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自闭症及发育迟缓儿童不受年龄限制,可到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抢救性康复中心就读;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

2. 小学一年级新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划片安排入学。市直小学一年级新生由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划片安排入学(双峰小学本部、九江小学本部、长虹小学、实华学校由浔阳区统筹划片,双峰小学濂溪校区由濂溪区统筹划片,九江小学八里湖校区由八里湖新区统筹划片)。

初中一年级

1. 小学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一律按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划定学区分配入学。各地中招办应加大小学毕业生户籍审查力度,认真审查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有关材料,坚决制止不正当的生源竞争。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小学毕业生,须统一填写小学升初中学生基本信息表进行报名,由市中招办按照市中招委确定的学区划片予以分配入学。各县(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私自招生和举办任何名目的重点班。

2.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必须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愿意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在统一登记完小学升初中报名信息表后,须携带经学生与家长共同签名的就读申请书到民办学校报名,由民办学校审核汇总后,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向当地中招办上报拟录名单,当地中招办审定并办理录取手续。学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划片安排入学。户籍非民办学校所在地的学生,持中招办下发的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调取学籍档案,由就读民办学校统一办理学籍接续。

3.凡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持相关证明及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表到户籍所在地中招办报名,逾期将根据当地学校学位余量统筹安排入学,不能保证按照划片安排入学。

4. 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所属小学毕业生家住城区的,凭家庭户口簿和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明等相关证件在学校统一报名,由市中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5. 世居(不含新迁入)濂溪区八里村、南湖村并在明德小学、南湖小学、怡康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市中招办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中招办按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6. 在外地就读的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如父母(任一方)户籍在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并有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的,可以到市中招办报名升学。

7. 仅学生个人户籍在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在城区初中学校就读,必须同时符合两项条件(即有经**门公证的监护人,学生户籍必须和监护人户籍在一起),由市中招办根据市直学校办学容量及学生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入学。

8. 凡个人户籍“空挂”或“搭户”在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家庭实际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

9. 凡居住在铁路新村的铁路职工子女小学毕业升初中,可纳入城区小升初划片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要求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明和就业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等,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依据。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

一套城区房产在3年之内(计算时间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6月30日为限)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依据;3年之内另一个家庭再次以该套房产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录取工作

1.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录取工作与一般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2. 属五里乡世居户口,且在怡康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填报“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含民办)”“职业高中”的志愿时可按规定填报濂溪区区属学校,也可填报市直学校,但只能填报同一个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学校(市直或濂溪区)。填报市直学校的考生,录取分数线与市直考生相同。

3. 2021年,九江一中(含八里湖校区)、同文中学、九江市三中三所省重点高中按重点(择优)班、普通(定向)班招生,三所学校各招收3个重点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其中市三中招收1个文科重点班,由学校在其重点班录取生源中根据学生志愿编班);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高中招收1个重点班;省重点高中九江外国语学校、九江市七中在重点高中普通班分数线以上(含)各招收1个重点班;该类别招生对象仅限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户籍考生。九江外国语学校、九江市七中普通班招生纳入一般高中划线(两校不参加重点高中均衡招生)。初中学考后,市中招办将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别划定重点高中重点班、均衡招生、普通班录取分数线和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

4. 九江一中农村班面向各县(市、区)招收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100名。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是九江市**为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可面向全市招收1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不低于市直重点高中普通班最低录取控制线);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与美国劳累尔斯普林斯学校共同举办的高中学历教育项目“中美高中双文凭实验班”,在其招生计划内(100名)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凡志愿就读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直接填写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代码。各县(市、区)及相关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选择,积极组织学生填报志愿。(九江一中农村班代码:0401000,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代码:0401100)。

5. 九江市三中作为江西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示范学校,对参加全国、省各项体育竞赛获个人单项前5名,团体项目前3名,或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破格进行录取;其体育艺术特色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其招生计划(200名)含在该校招生计划总数内。

6. 省重点建设中学九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足球特色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招生人数为50名,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代码:0401004)。

7. 省重点高中九江外国语学校外语国际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其招生计划(200名)含在该校招生计划总数内(代码:0401005)。

8. 九江市六中美术特色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招生人数为100名,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代码:0401006)。

9. 省重点高中九江市七中艺术(音乐、美术)特色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招生人数为50名,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代码:0401007)。

10. 九江实验中学传媒艺术特色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招生人数为50名,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代码:0401008)。

11. 九江金安高级中学“**班”面向县(市、区)招收50名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由各县(市、区)招办在初中学考后按程序组织推荐(代码:0401010),学生录取后,减免相关费用,具体办法按《关于认真做好金安中学“**班”招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市中招字〔2006〕13号)文件执行。

12. 九江中加友谊学校是由省重点高中同文中学与加拿大爱加信国际学院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代码:0401011)。其招生计划(200名)含在该校招生计划总数内。

13. 特长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文化分上线、专业成绩排队”的原则择优录取。特长生的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的70%划定。自主招生的具体招生政策及录取办法相关文件另行下发。

14. 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21年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80名,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7号)文件执行。

15. 九江职业大学今年面向各县区招收师范定向生,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今年面向全省招收农村特殊教育师范定向生。

16. 普通中专按照志愿录取结束后,招收参加了当年初中学考的考生,招生学校凭考生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初三下学期自愿分流进入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学生,在中职学校继续完成初中学业后,普通中专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地中招办负责办理录取手续,并及时将录取数据上传至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由原就读学校发给初中毕业证书。

17. 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基本信息录入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并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核查,对于查询不到学籍信息或学籍信息有误的,由普通中专学校收集相关学籍证明材料,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有关规定

(一)根据**办公厅、市**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分离国有企业自办中小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凡划归濂溪区**接收的厂矿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濂溪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划归浔阳区、开发区接收的厂矿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就近升入本厂的初中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学录取享受中心城区初中毕业生同等待遇。

(二)根据2012年11月1日《九江市****市长办公会议纪要(6)》精神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安排庐山管理局下迁居民子女入学的实施意见》(市教发〔2012〕127号)文件规定,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小学生和初中生)在九江入学,以“市本级优先、同等对待、就近入学”为原则,有九江市城区房产证的,根据房产所在地,就近安排到九江市城区小学和初中入学;在庐山新城居住的,小学入学尊重学生家长的意愿,就近安排到浔阳区、濂溪区小学或庐山新城小学;初中入学原则上就近安排到九江外国语学校(新校区)。

(三)健全和完善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台,实现考生报名、志愿填报、考务管理、计划管理、录取管理、数据统计上报等招生录取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全过程纳入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初中、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中招部门提供的录取库名单办理初一、高一新生学籍,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办理学籍。凡无正式学籍的初中生(正常转学、休学除外),中考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并不得报考重点高中。各校违规私收的高一新生,将严格按照《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执行。对违规私收学生的学校,将依据省、市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民办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属地报名参加初中学考,并严格按当地招生规定录取。

(六)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报考中等学校,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具体规定执行。

(七)**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江西省**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九)在**肺炎**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烈士子**待政策执行。

(十)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优惠加分办法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它省定优惠加分政策按照《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执行。

(十一)外来我市投资及落户企业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由当地中招办按学籍管理规定统一安排入学。

(十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九江市****办公厅转发教育局等部门九江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04〕50号)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落实〈九江市****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九教发〔2015〕110号)等相关规定办理,统一由当地中招办进行审核,合格后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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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中招办发布了

九江市2021年中小学

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以下是具体内容

小学一年级

1. 凡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入学。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到九江市或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自闭症及发育迟缓儿童不受年龄限制,可到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抢救性康复中心就读;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

2. 小学一年级新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划片安排入学。市直小学一年级新生由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划片安排入学(双峰小学本部、九江小学本部、长虹小学、实华学校由浔阳区统筹划片,双峰小学濂溪校区由濂溪区统筹划片,九江小学八里湖校区由八里湖新区统筹划片)。

初中一年级

1. 小学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一律按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划定学区分配入学。各地中招办应加大小学毕业生户籍审查力度,认真审查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有关材料,坚决制止不正当的生源竞争。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小学毕业生,须统一填写小学升初中学生基本信息表进行报名,由市中招办按照市中招委确定的学区划片予以分配入学。各县(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私自招生和举办任何名目的重点班。

2.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必须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愿意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在统一登记完小学升初中报名信息表后,须携带经学生与家长共同签名的就读申请书到民办学校报名,由民办学校审核汇总后,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向当地中招办上报拟录名单,当地中招办审定并办理录取手续。学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划片安排入学。户籍非民办学校所在地的学生,持中招办下发的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调取学籍档案,由就读民办学校统一办理学籍接续。

3.凡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持相关证明及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表到户籍所在地中招办报名,逾期将根据当地学校学位余量统筹安排入学,不能保证按照划片安排入学。

4. 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所属小学毕业生家住城区的,凭家庭户口簿和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明等相关证件在学校统一报名,由市中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5. 世居(不含新迁入)濂溪区八里村、南湖村并在明德小学、南湖小学、怡康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市中招办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中招办按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6. 在外地就读的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如父母(任一方)户籍在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并有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的,可以到市中招办报名升学。

7. 仅学生个人户籍在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在城区初中学校就读,必须同时符合两项条件(即有经**门公证的监护人,学生户籍必须和监护人户籍在一起),由市中招办根据市直学校办学容量及学生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入学。

8. 凡个人户籍“空挂”或“搭户”在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家庭实际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

9. 凡居住在铁路新村的铁路职工子女小学毕业升初中,可纳入城区小升初划片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要求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明和就业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等,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依据。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

一套城区房产在3年之内(计算时间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6月30日为限)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依据;3年之内另一个家庭再次以该套房产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录取工作

1.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录取工作与一般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2. 属五里乡世居户口,且在怡康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填报“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含民办)”“职业高中”的志愿时可按规定填报濂溪区区属学校,也可填报市直学校,但只能填报同一个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学校(市直或濂溪区)。填报市直学校的考生,录取分数线与市直考生相同。

3. 2021年,九江一中(含八里湖校区)、同文中学、九江市三中三所省重点高中按重点(择优)班、普通(定向)班招生,三所学校各招收3个重点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其中市三中招收1个文科重点班,由学校在其重点班录取生源中根据学生志愿编班);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高中招收1个重点班;省重点高中九江外国语学校、九江市七中在重点高中普通班分数线以上(含)各招收1个重点班;该类别招生对象仅限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户籍考生。九江外国语学校、九江市七中普通班招生纳入一般高中划线(两校不参加重点高中均衡招生)。初中学考后,市中招办将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别划定重点高中重点班、均衡招生、普通班录取分数线和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

4. 九江一中农村班面向各县(市、区)招收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100名。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是九江市**为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可面向全市招收1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不低于市直重点高中普通班最低录取控制线);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与美国劳累尔斯普林斯学校共同举办的高中学历教育项目“中美高中双文凭实验班”,在其招生计划内(100名)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凡志愿就读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直接填写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代码。各县(市、区)及相关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选择,积极组织学生填报志愿。(九江一中农村班代码:0401000,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代码:0401100)。

5. 九江市三中作为江西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示范学校,对参加全国、省各项体育竞赛获个人单项前5名,团体项目前3名,或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破格进行录取;其体育艺术特色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其招生计划(200名)含在该校招生计划总数内。

6. 省重点建设中学九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足球特色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招生人数为50名,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代码:0401004)。

7. 省重点高中九江外国语学校外语国际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其招生计划(200名)含在该校招生计划总数内(代码:0401005)。

8. 九江市六中美术特色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招生人数为100名,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代码:0401006)。

9. 省重点高中九江市七中艺术(音乐、美术)特色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招生人数为50名,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代码:0401007)。

10. 九江实验中学传媒艺术特色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招生人数为50名,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代码:0401008)。

11. 九江金安高级中学“**班”面向县(市、区)招收50名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由各县(市、区)招办在初中学考后按程序组织推荐(代码:0401010),学生录取后,减免相关费用,具体办法按《关于认真做好金安中学“**班”招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市中招字〔2006〕13号)文件执行。

12. 九江中加友谊学校是由省重点高中同文中学与加拿大爱加信国际学院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代码:0401011)。其招生计划(200名)含在该校招生计划总数内。

13. 特长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文化分上线、专业成绩排队”的原则择优录取。特长生的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的70%划定。自主招生的具体招生政策及录取办法相关文件另行下发。

14. 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21年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80名,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7号)文件执行。

15. 九江职业大学今年面向各县区招收师范定向生,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今年面向全省招收农村特殊教育师范定向生。

16. 普通中专按照志愿录取结束后,招收参加了当年初中学考的考生,招生学校凭考生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初三下学期自愿分流进入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学生,在中职学校继续完成初中学业后,普通中专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地中招办负责办理录取手续,并及时将录取数据上传至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由原就读学校发给初中毕业证书。

17. 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基本信息录入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并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核查,对于查询不到学籍信息或学籍信息有误的,由普通中专学校收集相关学籍证明材料,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有关规定

(一)根据**办公厅、市**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分离国有企业自办中小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凡划归濂溪区**接收的厂矿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濂溪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划归浔阳区、开发区接收的厂矿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就近升入本厂的初中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学录取享受中心城区初中毕业生同等待遇。

(二)根据2012年11月1日《九江市****市长办公会议纪要(6)》精神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安排庐山管理局下迁居民子女入学的实施意见》(市教发〔2012〕127号)文件规定,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小学生和初中生)在九江入学,以“市本级优先、同等对待、就近入学”为原则,有九江市城区房产证的,根据房产所在地,就近安排到九江市城区小学和初中入学;在庐山新城居住的,小学入学尊重学生家长的意愿,就近安排到浔阳区、濂溪区小学或庐山新城小学;初中入学原则上就近安排到九江外国语学校(新校区)。

(三)健全和完善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台,实现考生报名、志愿填报、考务管理、计划管理、录取管理、数据统计上报等招生录取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全过程纳入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初中、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中招部门提供的录取库名单办理初一、高一新生学籍,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办理学籍。凡无正式学籍的初中生(正常转学、休学除外),中考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并不得报考重点高中。各校违规私收的高一新生,将严格按照《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执行。对违规私收学生的学校,将依据省、市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民办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属地报名参加初中学考,并严格按当地招生规定录取。

(六)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报考中等学校,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具体规定执行。

(七)**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江西省**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九)在**肺炎**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烈士子**待政策执行。

(十)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优惠加分办法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它省定优惠加分政策按照《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执行。

(十一)外来我市投资及落户企业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由当地中招办按学籍管理规定统一安排入学。

(十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九江市****办公厅转发教育局等部门九江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04〕50号)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落实〈九江市****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九教发〔2015〕110号)等相关规定办理,统一由当地中招办进行审核,合格后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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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刘建浩,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ingpinfang.com/3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