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
中山大学自考本科学士学位
自考本科学位证在工作方面能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某些职业岗位上有明确要求需要学士学位,为了工作的高效完成,很多用人单位会普遍偏向有双证的人员(即毕业证和学位证)。
此外,如果自考本科生想要考研,那么就一定得申请学士学位证,因为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的时候要用到学士学位。一般在报考国家、省、市公**,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学位会是其中一个限制条件。
综上所述,参加自考本科的毕业生*努力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对今后的工作和发展都有很大的帮助。
自学考试属于成考高等教育的一种。规定要参加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非外语类专业成考本科生的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外语语种,外语类专业成考本科生的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语语种。
根据《中华****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通过成考高等教育,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含外国语和教学实验)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本科教学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李思宇)记者获悉,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发放**津贴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按照实施细则,中山市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中山市企业工作满1年且已落户中山的,每人可享受一次性1万元的**津贴。这是对去年4月中山出台《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即“人才24条”)的配套落实。
毕业5年内可一次性领取
去年4月,中山市召开2020年人才节**发布会,发布“人才24条”,从人才住房保障、入户、子女教育、随迁配偶就业、医疗保健服务、激励宣传突出贡献人才、培育青年人才7个方面提出24条举措。
根据“人才24条”,中山将放宽基础性人才入户条件,毕业5年内在中山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不受是否在中山参保、居住限制,可在工作所在镇区入户。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中山市企业工作满1年且已落户中山的,每人可获一次性**津贴1万元。
此次的实施细则就是对“人才24条”的配套落实。按照实施细则,申领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山市户籍,毕业5年内(2015年6月后)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内学历、国外学位);提交申请时仍在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工作(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按规定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的(以社保系统信息记录为准,补缴不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或未参保缴费但可提供连续12个月个人薪金纳税证明的。
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属于以下其他情形的也可以申领:毕业5年内(2015年6月后)曾在中山市工作且具有中山市户籍,离开中山市再回到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的;上大学时户籍未迁出,或上大学时户籍迁出、但毕业后又迁回中山市的,在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1年。
按照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由本人直接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发放该项补贴,不可由他人代办。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年受理申请。
按照实施细则,2021年受理发放201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2年受理发放2016年、2017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3年受理发放2018年、2019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4年受理发放2020年、2021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5年受理发放2022年、2023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6年受理发放2024年、202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每年补贴具体受理和发放时间按中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公告为准。2027年后受理发放原则另行制定。
征求意见正在进行
目前实施细则正在征求意见,公众可在1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实名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
rckfk909@163.com
传真电话:
0760-88221088
寄信地址:
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第二办公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9室,邮政编码528400。
作者:张翔宇
来源: 广州日报
拓展知识:
前沿拓展:
中山大学自考本科学士学位
自考本科学位证在工作方面能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某些职业岗位上有明确要求需要学士学位,为了工作的高效完成,很多用人单位会普遍偏向有双证的人员(即毕业证和学位证)。
此外,如果自考本科生想要考研,那么就一定得申请学士学位证,因为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的时候要用到学士学位。一般在报考国家、省、市公**,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学位会是其中一个限制条件。
综上所述,参加自考本科的毕业生*努力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对今后的工作和发展都有很大的帮助。
自学考试属于成考高等教育的一种。规定要参加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非外语类专业成考本科生的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外语语种,外语类专业成考本科生的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语语种。
根据《中华****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通过成考高等教育,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含外国语和教学实验)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本科教学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李思宇)记者获悉,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发放**津贴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按照实施细则,中山市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中山市企业工作满1年且已落户中山的,每人可享受一次性1万元的**津贴。这是对去年4月中山出台《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即“人才24条”)的配套落实。
毕业5年内可一次性领取
去年4月,中山市召开2020年人才节**发布会,发布“人才24条”,从人才住房保障、入户、子女教育、随迁配偶就业、医疗保健服务、激励宣传突出贡献人才、培育青年人才7个方面提出24条举措。
根据“人才24条”,中山将放宽基础性人才入户条件,毕业5年内在中山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不受是否在中山参保、居住限制,可在工作所在镇区入户。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中山市企业工作满1年且已落户中山的,每人可获一次性**津贴1万元。
此次的实施细则就是对“人才24条”的配套落实。按照实施细则,申领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山市户籍,毕业5年内(2015年6月后)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内学历、国外学位);提交申请时仍在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工作(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按规定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的(以社保系统信息记录为准,补缴不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或未参保缴费但可提供连续12个月个人薪金纳税证明的。
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属于以下其他情形的也可以申领:毕业5年内(2015年6月后)曾在中山市工作且具有中山市户籍,离开中山市再回到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的;上大学时户籍未迁出,或上大学时户籍迁出、但毕业后又迁回中山市的,在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1年。
按照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由本人直接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发放该项补贴,不可由他人代办。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年受理申请。
按照实施细则,2021年受理发放201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2年受理发放2016年、2017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3年受理发放2018年、2019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4年受理发放2020年、2021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5年受理发放2022年、2023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6年受理发放2024年、202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每年补贴具体受理和发放时间按中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公告为准。2027年后受理发放原则另行制定。
征求意见正在进行
目前实施细则正在征求意见,公众可在1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实名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
rckfk909@163.com
传真电话:
0760-88221088
寄信地址:
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第二办公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9室,邮政编码528400。
作者:张翔宇
来源: 广州日报
拓展知识:
原创文章,作者:名品学习小编,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ingpinfang.com/539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