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
陕西省自考本科专业
陕西省自考本科教育管理最新专业计划:
**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中外教育管理史
教育管理原理
教育评估和督导
教育经济学
教育统计与测量
教育法学
教育预测与规划
教育管理心理学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毕业论文
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三选一
学前教育管理 中小学教育管理 高等教育管理 三选一
另外,如果你是非师类专业专科毕业需要加考教育学(一)(00429)、心理学(00031)、现代管理学(00107)三门课程。
陕西省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在即,为了便于考生报考,下面梳理出今年我省开考的54个专业,其中本科(专升本)33个,专科21个。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报考试。
往期精选
****决定!
最新!阳性!这些食物紧急暂停!
陕西**公开悬赏通缉!
陕西脱贫攻坚交上满意答卷
1月全国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756起
来源:陕西招生考试
编辑:安心 | 审核▪监制:杨勇
欢迎刊登各类证件遗失公司注销公告
陕西省一级报纸,CN刊号。长期刊登各类论文及证件遗失声明、公司注销公告等各类广告。需要合作加微信:y609235490。登报电话:13319263266。24小时热线为您开通,服务周到!快捷!当日登记,第二天见报安排特快。价格优惠至全行业最低。
↑↑
拓展知识:
陕西省自考本科专业
我也是一名法律自考生 已经毕业了 全国法律自考科目是统一 陕西法律自考的科目是: 本科科目《必考》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或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0004 **思想概论(或者**近代史纲要) 2
0015 英语(二) 或者日语 俄语选一(可以用四级代替,就可以免考)14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0249 国际私法 4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0230 合同法 5
0227 公司法★ 4
0167 劳动法 4
0228 环境与资源保**学 4
0226 知识产权法 4
0855 婚姻家庭法(一) 3
选修科目《选3科》
0263 外国法制史 4
0264 **法律思想史 4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0256 金融法(一) 4
0233 税法 3
0257 票据法 3
0258 保险法 3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陕西省自考本科专业
法律专业(**本科段)
专业代码:030117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 选考
1 3708 **近现代史纲要 2 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必考课程15门(序号4—18),
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1—18)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外语 14
4 5677 法理学 7
5 5679 宪法学 4
6 0223 **法制史 5
7 0245 刑法学 7
8 0242 民法学 7
9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10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1 0261 行政法学 5
12 0244 经济法概论 6
13 0247 国际法 6
14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5 0249 国际私法 4
16 0228 环境与资源保**学 4
17 0226 知识产权法 4
18 0230 合同法 5
1 0227 公司法 4 申请免考外语的考生,必须加考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的选考课程。
2 5680 婚姻家庭法 3
3 0167 劳动法 4
4 5678 金融法 4
5 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6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7 0233 税法 3
8 0257 票据法 3
9 0258 保险法 3
10 0259 公正与律师制度 3
11 0169 房地产法 3
12 0264 **法律思想史 4
13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14 0263 外国法制史 4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法律专业(**本科段)新旧计划过渡办法规定如下:
一、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新考试计划仅适用于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本科,仍按原法律专业本科段考试计划执行。
二、法律专业(**本科段)新考试计划从公布之日起执行。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经参加法律本科考试者,若在2006年底以前,按旧计划考完全部课程,仍可毕业。
三、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按法律专业本科旧计划已考合格的课程可以替代新计划的相关课程,新旧考试计划替代办法如下:
1、按旧计划已考合格的课程,若新计划中仍然设置该课程,则可以替代新计划中的该课程。
2、按旧计划已考合格的课程,若新计划中没有设置该课程,则该课程优先替代新计划中原本科段的课程,即第14—18号课程;替代后还有剩余课程,可替代新计划中原专科段课程,即第4—13号课程。替代时一门替代一门,不考虑学分,但本科毕业时必须达到法律**本科段规定的总课程门数和总学分。
注:新开设法律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为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所报课程未单独安排,考生可在法律专业专科段和本科段的安排中选考。
前沿拓展:
陕西省自考本科专业
陕西省自考本科教育管理最新专业计划:
**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中外教育管理史
教育管理原理
教育评估和督导
教育经济学
教育统计与测量
教育法学
教育预测与规划
教育管理心理学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毕业论文
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三选一
学前教育管理 中小学教育管理 高等教育管理 三选一
另外,如果你是非师类专业专科毕业需要加考教育学(一)(00429)、心理学(00031)、现代管理学(00107)三门课程。
陕西省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在即,为了便于考生报考,下面梳理出今年我省开考的54个专业,其中本科(专升本)33个,专科21个。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报考试。
往期精选
****决定!
最新!阳性!这些食物紧急暂停!
陕西**公开悬赏通缉!
陕西脱贫攻坚交上满意答卷
1月全国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756起
来源:陕西招生考试
编辑:安心 | 审核▪监制:杨勇
欢迎刊登各类证件遗失公司注销公告
陕西省一级报纸,CN刊号。长期刊登各类论文及证件遗失声明、公司注销公告等各类广告。需要合作加微信:y609235490。登报电话:13319263266。24小时热线为您开通,服务周到!快捷!当日登记,第二天见报安排特快。价格优惠至全行业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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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识:
陕西省自考本科专业
我也是一名法律自考生 已经毕业了 全国法律自考科目是统一 陕西法律自考的科目是: 本科科目《必考》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或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0004 **思想概论(或者**近代史纲要) 2
0015 英语(二) 或者日语 俄语选一(可以用四级代替,就可以免考)14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0249 国际私法 4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0230 合同法 5
0227 公司法★ 4
0167 劳动法 4
0228 环境与资源保**学 4
0226 知识产权法 4
0855 婚姻家庭法(一) 3
选修科目《选3科》
0263 外国法制史 4
0264 **法律思想史 4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0256 金融法(一) 4
0233 税法 3
0257 票据法 3
0258 保险法 3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陕西省自考本科专业
法律专业(**本科段)
专业代码:030117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 选考
1 3708 **近现代史纲要 2 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必考课程15门(序号4—18),
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1—18)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外语 14
4 5677 法理学 7
5 5679 宪法学 4
6 0223 **法制史 5
7 0245 刑法学 7
8 0242 民法学 7
9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10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1 0261 行政法学 5
12 0244 经济法概论 6
13 0247 国际法 6
14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5 0249 国际私法 4
16 0228 环境与资源保**学 4
17 0226 知识产权法 4
18 0230 合同法 5
1 0227 公司法 4 申请免考外语的考生,必须加考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的选考课程。
2 5680 婚姻家庭法 3
3 0167 劳动法 4
4 5678 金融法 4
5 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6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7 0233 税法 3
8 0257 票据法 3
9 0258 保险法 3
10 0259 公正与律师制度 3
11 0169 房地产法 3
12 0264 **法律思想史 4
13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14 0263 外国法制史 4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法律专业(**本科段)新旧计划过渡办法规定如下:
一、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新考试计划仅适用于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本科,仍按原法律专业本科段考试计划执行。
二、法律专业(**本科段)新考试计划从公布之日起执行。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经参加法律本科考试者,若在2006年底以前,按旧计划考完全部课程,仍可毕业。
三、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按法律专业本科旧计划已考合格的课程可以替代新计划的相关课程,新旧考试计划替代办法如下:
1、按旧计划已考合格的课程,若新计划中仍然设置该课程,则可以替代新计划中的该课程。
2、按旧计划已考合格的课程,若新计划中没有设置该课程,则该课程优先替代新计划中原本科段的课程,即第14—18号课程;替代后还有剩余课程,可替代新计划中原专科段课程,即第4—13号课程。替代时一门替代一门,不考虑学分,但本科毕业时必须达到法律**本科段规定的总课程门数和总学分。
注:新开设法律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为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所报课程未单独安排,考生可在法律专业专科段和本科段的安排中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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