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
黑龙江招生信息港网
今晚9点
高职(专科)批院校第一次网上征集志愿预通知
提供: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14118 次 时间:2009-8-17
根据目前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进展情况,高职(专科)批院校第一次网上征集志愿预计于8月17日晚21时左右开始,8月18日下午结束。届时,我办将第一时间通过“龙招港”发布本次征集志愿正式通知。
望考生于8月17日21时左右登陆“龙招港”查询录取结果,凡未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可按届时发布的征集志愿通知要求通过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8月17日
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
3月13日
就要笔试啦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发布了
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防控公告
具体有哪些要求
快来了解吧
↓↓↓
一、考前**防控要求
1.如考生为**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身处因**原因实施地方管控地区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自我健康监测: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2月27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填写《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承诺书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在考试当天每科考试进入考点时必须上交。
3.核酸检测范围:
(1)以下考生须出具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①“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
②“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标注14天内到达或途经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③按照当地卫健部门要求完成隔离后未满14天的境外抵返考生。
(2)以下考生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①“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标注14天内有黑龙江省外旅居史的考生;
②考前近两个月来居住地发生**曾被定为中高风险地区近期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③考前被认定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考生;
4.如考生为**肺炎确诊病例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考前须向当地招生**联系并说明情况(考区**见附件2),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过程中**防控措施
1.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科目三为考前30分钟),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考点及考场时,须摘除口罩,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接受身份验证。
2.考生应提前做好“龙江健康码”及“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工作。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龙江健康码”及“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同时上交《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测量若高于37.3℃,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不得接触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
3.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排队接受安检及防疫工作检查,随到随检随进。
4.考试期间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入场查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其它考试时间须视当地防**况确定是否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5.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佩戴口罩,带好自己的物品,按照规定的离场通道,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离场,不得喧哗、聚集。
三、其他说明
1.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提交的健康承诺书必须真实、准确。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报送**机关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考试**防控措施将根据**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须在公告之日起持续关注微信“龙招港”或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及时接收或查阅考试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来源: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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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进展情况,高职(专科)批院校第一次网上征集志愿预计于8月17日晚21时左右开始,8月18日下午结束。届时,我办将第一时间通过“龙招港”发布本次征集志愿正式通知。
望考生于8月17日21时左右登陆“龙招港”查询录取结果,凡未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可按届时发布的征集志愿通知要求通过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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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笔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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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防控公告
具体有哪些要求
快来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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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前**防控要求
1.如考生为**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身处因**原因实施地方管控地区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自我健康监测: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2月27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填写《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承诺书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在考试当天每科考试进入考点时必须上交。
3.核酸检测范围:
(1)以下考生须出具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①“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
②“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标注14天内到达或途经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③按照当地卫健部门要求完成隔离后未满14天的境外抵返考生。
(2)以下考生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①“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标注14天内有黑龙江省外旅居史的考生;
②考前近两个月来居住地发生**曾被定为中高风险地区近期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③考前被认定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考生;
4.如考生为**肺炎确诊病例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考前须向当地招生**联系并说明情况(考区**见附件2),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过程中**防控措施
1.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科目三为考前30分钟),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考点及考场时,须摘除口罩,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接受身份验证。
2.考生应提前做好“龙江健康码”及“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工作。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龙江健康码”及“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同时上交《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测量若高于37.3℃,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不得接触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
3.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排队接受安检及防疫工作检查,随到随检随进。
4.考试期间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入场查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其它考试时间须视当地防**况确定是否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5.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佩戴口罩,带好自己的物品,按照规定的离场通道,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离场,不得喧哗、聚集。
三、其他说明
1.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提交的健康承诺书必须真实、准确。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报送**机关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考试**防控措施将根据**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须在公告之日起持续关注微信“龙招港”或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及时接收或查阅考试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来源: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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