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
社保局怎样认定工人干部身份
“工人身份和干部身份唯一的认定方式就是要通过你的个人档案来进行认定,只要在个人档案中明确清晰地记录了,你属于工人还是干部,那么就以这个为依据来确定,最终你的法”
海南省事业单位女工人转岗后,仍按照工人身份50周岁退休
原告尹某于1985年2月10日被海南省S市国营农场招收为合同制工人,安排在农场工作,主要负责管理橡胶中、小苗种兼种水田。。1995年4月,原告在海南省S市H县教师进修学校函授班学习三年取得中师毕业证书后开始从事教学工作。原告在教师岗位工作期间,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书及一级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9月H县中心学校聘任原告担任学校语文科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职务,聘期3年(自2017年9月至2020年8月止)。H县人社局经对H县教育局提供的原告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并经局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后,于2018年8月13日作出了《退休通知》,认定原告为工人身份,要求原告按工人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原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是2018年5月,在职工资发放到2018年8月止,养老金从2018年9月起执行。同时要求原告所在单位指定专人按时到H县社保局为原告办理退休手续,逾期不办,原告延长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工龄、教龄,养老金仍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工龄、教龄、工资标准和实际缴费核定,产生的后果由单位承担,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原告认为H县人社局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其应当在年满60周岁退休,为此向一审**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H县人社局于2018年8月13日作出的《退休通知》要求原告按工人身份限期办理退休手续的决定。
一审**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的退休年龄应当按照身份性质确定还是按照工作岗位性质确定。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应退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第五条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有关问题的规定,2018年2月13日《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后,我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女性工作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一律按身份确定,即干部身份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工人身份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根据上述规定,退休年龄应当按照身份性质确定。本案中,根据查明的事实,1985年2月10日原告尹某被海南省S市国营农场招收为合同制工人,安排在农场工作,主要负责管理橡胶中、小苗。因此,原告身份应为工人身份,而非干部身份。原告工人身份要转为干部身份须办理转干手续,而原告的人事档案中并无转干手续,无法证明其身份已发生转变,故原告目前的身份仍为工人身份。虽然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允许工人被聘在行政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但岗位不等同于身份,岗位的变化并不引起身份变化。因此,原告一直在教师岗位工作,也不能视同其身份为干部身份。综上,H县人社局作出《退休通知》要求原告按工人身份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决定并无不当,故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以新的退休政策为据,主张高等院校等学历毕业的,经过考核取得同等学历的、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中学和小学教师,如果能够坚持正常的工作,业务能力强,女同志退休年龄可以延长60周岁,而原告从事教师工作26年,获得高级教师称号,现仍身强体壮,完全能坚持并胜任现在的教学工作,故退休年龄应为60周岁。原告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万宁市人社局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作出《退休通知》要求原告按工人身份办理退休手续的决定,合法有据。原告提出H县人社局作出要求原告按工人身份期限办理退休的决定适用法律错误的主张,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尹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提出上诉,二审**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尹某的上诉。尹某不服二审**判决,向海南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
海南省高院认为: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第五条规定:2018年2月13日《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后,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女性工作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和的通知》有关规定,一律按身份确定,即干部身份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工人身份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据此,一、二审判决驳回尹某请求撤销H县人社局退休决定,并无不当。
拓展知识:
社保局怎样认定工人干部身份
这问题很有意思,在实际**作中,是以管理岗位还是工人岗位办理退休,除了需要用人单位的配合以外,社保部门的审核也是非常关键的。目前由于这方面引发的劳资**也是比较多的,劳动仲裁的数量也非常大。其核心的内容都是,明明是工人身份就是退不了,有的明明是管理岗位,却非要当成工人身份给办理了退休。那么在办理退休时,怎样来认定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呢?
第一,在机关事业单位非常好认定。
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岗位、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工人岗位划分是非常清楚的,每个岗位享受的工资待遇、岗位津贴标准非常清楚,缴纳 社会 保险的工资基数,也是根据个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来计算的,所以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是什么岗位,在退休时,批准办理退休的单位都会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退休的文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退休文件和个人档案等,都是非常清楚的,所以一般社保部门都是会认可的。
第二,国企工作人员,按个人人事档案来认定。
作为国 企 职工,现在对工人身份和管理岗位的认定,也是非常清晰的。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员工,都有明确的划分标准,一般在各个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办事员,档案都有记载,在工厂车间、后勤等单位工作的,每一个人的档案都是按照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的。所以国企员工办理退休必须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在以缴费年限来计算退休年限的今天,档案的主要功能就是为了核实退休者的身份。
第三,民营企业职工,需要单位配合进行岗位说明。
民营企业职工在退休时,对于女职工是干部身份还是工人身份,部分地方要求没有那么严格,但是在有的地方要求还是很严格的。有的地方是根据在职时所具体从事岗位来确定,比如受过高等教育的,有技术职称的,在公司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即使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工人身份来为其协助办理退休,社保审核也是无法通过的。所以在实际**作中,社保部门都要要求用人单位提交单位岗位说明书,或是岗位设置方面的文件、资料等,在办理 社会 保险时,提交的员工花名册也是记载了本人所在岗位的,在办理社保缴纳增减表时,现在社保部门也要求要增加工作岗位一栏,这些信息都会在社保部门的缴费信息中留存,也是将来办理退休的依据之一。至于灵活就业人员女性本身就规定的是55岁办理退休,所以不涉及到岗位身份的认定问题。
小编综合来说,在办理退休时,如何认定属于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和单位,要求是不一样的,机关事业单位,主要区分为干部和职工,标准是非常明确的,企业主要区分为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主要根据个人档案、教育情况、职称情况,在岗时的工作岗位、个人人事档案、缴费信息等来确定。
企事业单位女员工退休时怎样认定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
其实,这个问题还应该包括专业技术岗位问题?
作为一个人力资源工作者,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一、退休政策
国家制定的关于退休政策,主要有两项限制条件:
(一)年龄限制
男60岁;
**部55岁;
女工人50岁。
企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女员工按**部退休年龄执行。
2005年始,机关、事业单位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女性工作人员,副处级以上**部,延迟至60岁退休;本人自愿申请,仍然可以55岁退休。
(二) 社会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限制
必须的 社会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
(含视同缴费年限)
二、岗位认定问题的产生。
1992年,企业进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后,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干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来视同干部身份的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转为工人岗位员工。
2009年,事业单位进行人事劳动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人事劳动管理制度,也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干部身份转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转为工勤岗位员工。
也就是说,企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女员工55岁退休,工人岗位女员工50岁退休。
三.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女员工退休时怎么认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呢?
(一)国家政策
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岗位如何确定,国家政策原则上规定,以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为准。
这样规定,对于始终在同样岗位工作的女员工没问题,问题是对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与工人岗位之间转岗工作过的女员工,退休时如何确定女员工的岗位?
这涉及到女员工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国家也是原则上规定,以员工到龄退休时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现岗位为准。
(二)地方政策
各地对员工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人岗位的认定,有些地方政策性的补充规定,多是设置一些岗位变动向**门备案制、岗位变动后需达到规定年限认定限制等,不尽相同。
各地不一样。
我在广东国企和上海私企的两位大学女同学,都是管理岗,也是干部身份,她们都在50岁的时候,单位给办了退休,然后继续在单位上班,算是返聘。
在天津,如果到了50岁还继续上班并从事管理岗,是不能退休的,除非和单位协商把劳动合同改成工人岗,但这肯定存在风险;但是同样是干部身份,在退休前离职,把档案退到街道,就自动转成工人身份,50岁就可以退了,我好几个朋友都是这种情况。
曾给社保局咨询过,在50到55岁之间,只要**部把档案退到街道,满周岁时也可以退(即51,52,53,54退),但没有遇到过实例,不敢保证。
这不需要个人考虑,单位的人事档案就是铁证。
单位的人事科,会根据你的的档案,工作性质,退休年龄,退休时间提前整理出来,上报社保中心核对。
如果你的工作性质是工人岗位,哪怕你和管理干部坐同一间办公室,担负着管理工作,单位也不会按照管理岗位让你延迟退休的,也是按照工人岗位,给你办理退休。这种情况,事业单位比较多,不想退休的人比较多,但是没有办法留下来。
我们都知道,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部年满55周岁,但是大多数人都不清楚这个女职工和**部身份是怎么判定的。
其实很简单,判断女职工是不是**部,均是根据女职工退休前从事的工作岗位来确定。 退休前5年从事管理岗位的,则为**部身份 , 按55周岁退休;而退休前5年从事工人岗位的,按50周岁退休。
如果不确定所从事的岗位是否为管理岗位,经办人可以在女职工满50岁的时候,备齐退休材料前往养老退休窗口进行审核确认。
而且,要特别注意的是,参保地并不一定是女职工最终的退休地,所以 **部身份的核定最终要以 退休地 的 社会 保险经办部门的 审核结果为准 。
职工有几种退休年龄?
按照国家规定,职工退休包含正常退休、提前退休、退职等情况,每种情况具体的退休年龄 与职工的性别、岗位、户籍、参保身份、身体 健康 状况等相关 。
1、正常退休人员: 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部年满55周岁;
2、农民合同制工人、城镇个体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3、特殊工种人员 :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4、病退人员: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5、延迟退休人员: 必须要经过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才可以延期退休。
看起来真的是很复杂呀,不过大家放心,大部分人都属于第1和第2种情况,只有少部分人才能提前退休和延迟退休。当然,退休的大前提都是养老保险缴满15年哦。
哪些工种属于特殊工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如果企业设有特殊工种, 每年都要向地市级**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 。备案通过之后,员工所从事的工种达到相应年限(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高温、井下工种满9年;特别繁重、高温工种满10年),到了相应法定退休年龄,才可按照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
员工如想知道自己能否按照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可咨询单位HR等相关人员核实是否有向**门办理特殊工种的备案手续。
企业女职工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退休年龄不同,管理岗位55岁退休,工人岗位50岁退休。但企业女职工因为在工作中存在换岗或调动等原因,在退休时如何甄别
一是参考入职是是否是干部编制,这一点可以在个人档案里查到。
二是看退休前五年是否在企业管理岗位上,这一点可以在最后五年就业企业的工资表、签订劳务合同以及社保系统缴纳的养老金中进行甄别。
过去也称为**部和女工人,按退休时的岗位来定。
国家政策规定,**部退休55岁,女工人退休为50岁。这也被称为法定退休年龄。
随着《劳动法》颁布,在企业中干部和工人的身份被打破,都称为劳动者。
之后,相关法规规定,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待遇也随之变化。也意味着,女职工退休时在管理岗位的,按照管理岗位规定退休,女职工退休时在工人岗位的,就按照工人岗位退休。
变革的过程,给大家带来很多的困惑。
由于国企改革,人员的流动,人员的能上能下,导致女职工退休时认定岗位的许多困惑。
有的想晚退休,有的想早退休,过去机械的按照退休前岗位的认定方式,也有不少弊端。而且往往在退休前可以人为的干预一下,换到工人或者管理岗位。
于是各地又纷纷出台政策,来说明如何界定女性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
其中退休工人岗位和干部岗位身份转换需要5年的,有福建、河北、广西、云南等,
需要3年的,有甘肃、湖北、宁夏等。需要2年的,有安徽和四川,需要1年的,有天津、黑龙江和广东。
海南是按照退休前签订的工作岗位来界定。陕西则可以自主选择,弹性退休,而湖南则是看工人岗位和管理岗位哪个时间长,选哪个。
都有点道理, 具体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欢迎点评,欢迎关注“人力资本”,带给你热情专业的问答。
延伸阅读:本号2018年5月13日发文《2018最新,多地女性退休年龄政策大揭秘,究竟是50岁还是55岁呢?》
楼主你好,我们都知道女性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分别是55岁和50周岁,这两个不同的年龄为什么会区分这样的两个年龄呢?因为对于女性工人和女性干部他们的退休年龄是有本质区别的,所以说女性工人可以50岁退休,但是女性干部就只能够等到55岁退休了。
当然这个管理岗位也就是所谓的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对于自己的退休年龄是有本质区别的,那么怎么样来区分这样的一个身份呢?作为机关事业单位来讲是很好区分的,因为你在考入机关事业单位之前就已经确定了你的身份,那么一般情况下工勤类岗位的人员是属于工人身份,除此之外都是属于干部身份,所以说很明显能够区分出自己的身份是什么身份。
那么作为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来看。那么就只能够根据个人档案的记载来认定。一般情况下,就是说自己是大学毕业以后,通过毕业分配到这家工作单位都是属于干部身份,那么在个人档案中的记录也是以干部身份来记录的,这种情况下就只能够到55岁来办理退休,当然如果说自己不是大学毕业以后而是通过自己 社会 招聘进入企业单位的那么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同那么来区分自己不同的身份,比如说自己是在一线工作的,那么基本上都是属于工人身份,所以就可以按照50岁来办理退休。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楼主你好,你职工退休的时候怎么样认定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呢?职工在退休的时候,想要认定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主要还是根据你个人档案中记录的为准,来认定你是否是属于工人身份,还是属于干部身份,因为这个女性工人的身份相对还是比较重要的,为什么呢?因为女性工人实际上是可以50岁来办理退休的,那么女性干部只能够到55岁才能够办理退休,所以说他们二者之间是有明显的区别和差异。
当然你个人档案中只要是记录女性工人的身份,并且自己在企业单位工作过10年以上,或者说达到15年以上这样的一个条件和标准,那么基本上,都是可以按着50岁的年龄来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反之就只能够到55岁才能够办理退休了。
所以说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无论是50岁也好,还是55岁也好,都是属于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当然如果说自己是属于女性干部身份的话,那么就只能够到55岁才能够办理退休了,跟自己从事的什么岗位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即便是你从事管理岗位,那么你只要个人档案中属于女性工人身份,依然是可以50岁来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女职工退休是看岗位,工人岗位50岁退休,管理岗位55岁退休。岗位性质一般需要单位确认。
大家好,分享社保知识,我是思之想之,女职工退休时怎样认定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
对于女工人来说,岗位性质的认定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关系着退休年龄的早晚。女工人50岁退休,**部55岁退休。
职工的身份认定是由社保部门根据职工档案进行确认,职工岗位性质应由其所在单位予以确认。
也就是说,是管理岗位还是工人岗位,主要是由单位来确定的。
以山东青岛规定为例,具体办法是: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如达到55周岁之前符合在工人岗位连续满5年这一条件时,也可根据本人申请,按其满5年时的实际年龄办理退休。
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10年的,按50周岁执行。
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管理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
前沿拓展:
社保局怎样认定工人干部身份
“工人身份和干部身份唯一的认定方式就是要通过你的个人档案来进行认定,只要在个人档案中明确清晰地记录了,你属于工人还是干部,那么就以这个为依据来确定,最终你的法”
海南省事业单位女工人转岗后,仍按照工人身份50周岁退休
原告尹某于1985年2月10日被海南省S市国营农场招收为合同制工人,安排在农场工作,主要负责管理橡胶中、小苗种兼种水田。。1995年4月,原告在海南省S市H县教师进修学校函授班学习三年取得中师毕业证书后开始从事教学工作。原告在教师岗位工作期间,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书及一级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9月H县中心学校聘任原告担任学校语文科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职务,聘期3年(自2017年9月至2020年8月止)。H县人社局经对H县教育局提供的原告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并经局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后,于2018年8月13日作出了《退休通知》,认定原告为工人身份,要求原告按工人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原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是2018年5月,在职工资发放到2018年8月止,养老金从2018年9月起执行。同时要求原告所在单位指定专人按时到H县社保局为原告办理退休手续,逾期不办,原告延长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工龄、教龄,养老金仍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工龄、教龄、工资标准和实际缴费核定,产生的后果由单位承担,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原告认为H县人社局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其应当在年满60周岁退休,为此向一审**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H县人社局于2018年8月13日作出的《退休通知》要求原告按工人身份限期办理退休手续的决定。
一审**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的退休年龄应当按照身份性质确定还是按照工作岗位性质确定。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应退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第五条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有关问题的规定,2018年2月13日《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后,我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女性工作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一律按身份确定,即干部身份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工人身份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根据上述规定,退休年龄应当按照身份性质确定。本案中,根据查明的事实,1985年2月10日原告尹某被海南省S市国营农场招收为合同制工人,安排在农场工作,主要负责管理橡胶中、小苗。因此,原告身份应为工人身份,而非干部身份。原告工人身份要转为干部身份须办理转干手续,而原告的人事档案中并无转干手续,无法证明其身份已发生转变,故原告目前的身份仍为工人身份。虽然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允许工人被聘在行政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但岗位不等同于身份,岗位的变化并不引起身份变化。因此,原告一直在教师岗位工作,也不能视同其身份为干部身份。综上,H县人社局作出《退休通知》要求原告按工人身份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决定并无不当,故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以新的退休政策为据,主张高等院校等学历毕业的,经过考核取得同等学历的、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中学和小学教师,如果能够坚持正常的工作,业务能力强,女同志退休年龄可以延长60周岁,而原告从事教师工作26年,获得高级教师称号,现仍身强体壮,完全能坚持并胜任现在的教学工作,故退休年龄应为60周岁。原告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万宁市人社局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作出《退休通知》要求原告按工人身份办理退休手续的决定,合法有据。原告提出H县人社局作出要求原告按工人身份期限办理退休的决定适用法律错误的主张,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尹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提出上诉,二审**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尹某的上诉。尹某不服二审**判决,向海南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
海南省高院认为: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第五条规定:2018年2月13日《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后,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女性工作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和的通知》有关规定,一律按身份确定,即干部身份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工人身份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据此,一、二审判决驳回尹某请求撤销H县人社局退休决定,并无不当。
拓展知识:
社保局怎样认定工人干部身份
这问题很有意思,在实际**作中,是以管理岗位还是工人岗位办理退休,除了需要用人单位的配合以外,社保部门的审核也是非常关键的。目前由于这方面引发的劳资**也是比较多的,劳动仲裁的数量也非常大。其核心的内容都是,明明是工人身份就是退不了,有的明明是管理岗位,却非要当成工人身份给办理了退休。那么在办理退休时,怎样来认定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呢?
第一,在机关事业单位非常好认定。
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岗位、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工人岗位划分是非常清楚的,每个岗位享受的工资待遇、岗位津贴标准非常清楚,缴纳 社会 保险的工资基数,也是根据个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来计算的,所以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是什么岗位,在退休时,批准办理退休的单位都会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退休的文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退休文件和个人档案等,都是非常清楚的,所以一般社保部门都是会认可的。
第二,国企工作人员,按个人人事档案来认定。
作为国 企 职工,现在对工人身份和管理岗位的认定,也是非常清晰的。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员工,都有明确的划分标准,一般在各个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办事员,档案都有记载,在工厂车间、后勤等单位工作的,每一个人的档案都是按照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的。所以国企员工办理退休必须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在以缴费年限来计算退休年限的今天,档案的主要功能就是为了核实退休者的身份。
第三,民营企业职工,需要单位配合进行岗位说明。
民营企业职工在退休时,对于女职工是干部身份还是工人身份,部分地方要求没有那么严格,但是在有的地方要求还是很严格的。有的地方是根据在职时所具体从事岗位来确定,比如受过高等教育的,有技术职称的,在公司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即使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工人身份来为其协助办理退休,社保审核也是无法通过的。所以在实际**作中,社保部门都要要求用人单位提交单位岗位说明书,或是岗位设置方面的文件、资料等,在办理 社会 保险时,提交的员工花名册也是记载了本人所在岗位的,在办理社保缴纳增减表时,现在社保部门也要求要增加工作岗位一栏,这些信息都会在社保部门的缴费信息中留存,也是将来办理退休的依据之一。至于灵活就业人员女性本身就规定的是55岁办理退休,所以不涉及到岗位身份的认定问题。
小编综合来说,在办理退休时,如何认定属于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和单位,要求是不一样的,机关事业单位,主要区分为干部和职工,标准是非常明确的,企业主要区分为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主要根据个人档案、教育情况、职称情况,在岗时的工作岗位、个人人事档案、缴费信息等来确定。
企事业单位女员工退休时怎样认定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
其实,这个问题还应该包括专业技术岗位问题?
作为一个人力资源工作者,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一、退休政策
国家制定的关于退休政策,主要有两项限制条件:
(一)年龄限制
男60岁;
**部55岁;
女工人50岁。
企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女员工按**部退休年龄执行。
2005年始,机关、事业单位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女性工作人员,副处级以上**部,延迟至60岁退休;本人自愿申请,仍然可以55岁退休。
(二) 社会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限制
必须的 社会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
(含视同缴费年限)
二、岗位认定问题的产生。
1992年,企业进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后,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干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来视同干部身份的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转为工人岗位员工。
2009年,事业单位进行人事劳动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人事劳动管理制度,也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干部身份转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转为工勤岗位员工。
也就是说,企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女员工55岁退休,工人岗位女员工50岁退休。
三.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女员工退休时怎么认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呢?
(一)国家政策
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岗位如何确定,国家政策原则上规定,以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为准。
这样规定,对于始终在同样岗位工作的女员工没问题,问题是对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与工人岗位之间转岗工作过的女员工,退休时如何确定女员工的岗位?
这涉及到女员工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国家也是原则上规定,以员工到龄退休时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现岗位为准。
(二)地方政策
各地对员工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人岗位的认定,有些地方政策性的补充规定,多是设置一些岗位变动向**门备案制、岗位变动后需达到规定年限认定限制等,不尽相同。
各地不一样。
我在广东国企和上海私企的两位大学女同学,都是管理岗,也是干部身份,她们都在50岁的时候,单位给办了退休,然后继续在单位上班,算是返聘。
在天津,如果到了50岁还继续上班并从事管理岗,是不能退休的,除非和单位协商把劳动合同改成工人岗,但这肯定存在风险;但是同样是干部身份,在退休前离职,把档案退到街道,就自动转成工人身份,50岁就可以退了,我好几个朋友都是这种情况。
曾给社保局咨询过,在50到55岁之间,只要**部把档案退到街道,满周岁时也可以退(即51,52,53,54退),但没有遇到过实例,不敢保证。
这不需要个人考虑,单位的人事档案就是铁证。
单位的人事科,会根据你的的档案,工作性质,退休年龄,退休时间提前整理出来,上报社保中心核对。
如果你的工作性质是工人岗位,哪怕你和管理干部坐同一间办公室,担负着管理工作,单位也不会按照管理岗位让你延迟退休的,也是按照工人岗位,给你办理退休。这种情况,事业单位比较多,不想退休的人比较多,但是没有办法留下来。
我们都知道,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部年满55周岁,但是大多数人都不清楚这个女职工和**部身份是怎么判定的。
其实很简单,判断女职工是不是**部,均是根据女职工退休前从事的工作岗位来确定。 退休前5年从事管理岗位的,则为**部身份 , 按55周岁退休;而退休前5年从事工人岗位的,按50周岁退休。
如果不确定所从事的岗位是否为管理岗位,经办人可以在女职工满50岁的时候,备齐退休材料前往养老退休窗口进行审核确认。
而且,要特别注意的是,参保地并不一定是女职工最终的退休地,所以 **部身份的核定最终要以 退休地 的 社会 保险经办部门的 审核结果为准 。
职工有几种退休年龄?
按照国家规定,职工退休包含正常退休、提前退休、退职等情况,每种情况具体的退休年龄 与职工的性别、岗位、户籍、参保身份、身体 健康 状况等相关 。
1、正常退休人员: 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部年满55周岁;
2、农民合同制工人、城镇个体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3、特殊工种人员 :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4、病退人员: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5、延迟退休人员: 必须要经过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才可以延期退休。
看起来真的是很复杂呀,不过大家放心,大部分人都属于第1和第2种情况,只有少部分人才能提前退休和延迟退休。当然,退休的大前提都是养老保险缴满15年哦。
哪些工种属于特殊工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如果企业设有特殊工种, 每年都要向地市级**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 。备案通过之后,员工所从事的工种达到相应年限(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高温、井下工种满9年;特别繁重、高温工种满10年),到了相应法定退休年龄,才可按照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
员工如想知道自己能否按照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可咨询单位HR等相关人员核实是否有向**门办理特殊工种的备案手续。
企业女职工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退休年龄不同,管理岗位55岁退休,工人岗位50岁退休。但企业女职工因为在工作中存在换岗或调动等原因,在退休时如何甄别
一是参考入职是是否是干部编制,这一点可以在个人档案里查到。
二是看退休前五年是否在企业管理岗位上,这一点可以在最后五年就业企业的工资表、签订劳务合同以及社保系统缴纳的养老金中进行甄别。
过去也称为**部和女工人,按退休时的岗位来定。
国家政策规定,**部退休55岁,女工人退休为50岁。这也被称为法定退休年龄。
随着《劳动法》颁布,在企业中干部和工人的身份被打破,都称为劳动者。
之后,相关法规规定,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待遇也随之变化。也意味着,女职工退休时在管理岗位的,按照管理岗位规定退休,女职工退休时在工人岗位的,就按照工人岗位退休。
变革的过程,给大家带来很多的困惑。
由于国企改革,人员的流动,人员的能上能下,导致女职工退休时认定岗位的许多困惑。
有的想晚退休,有的想早退休,过去机械的按照退休前岗位的认定方式,也有不少弊端。而且往往在退休前可以人为的干预一下,换到工人或者管理岗位。
于是各地又纷纷出台政策,来说明如何界定女性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
其中退休工人岗位和干部岗位身份转换需要5年的,有福建、河北、广西、云南等,
需要3年的,有甘肃、湖北、宁夏等。需要2年的,有安徽和四川,需要1年的,有天津、黑龙江和广东。
海南是按照退休前签订的工作岗位来界定。陕西则可以自主选择,弹性退休,而湖南则是看工人岗位和管理岗位哪个时间长,选哪个。
都有点道理, 具体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欢迎点评,欢迎关注“人力资本”,带给你热情专业的问答。
延伸阅读:本号2018年5月13日发文《2018最新,多地女性退休年龄政策大揭秘,究竟是50岁还是55岁呢?》
楼主你好,我们都知道女性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分别是55岁和50周岁,这两个不同的年龄为什么会区分这样的两个年龄呢?因为对于女性工人和女性干部他们的退休年龄是有本质区别的,所以说女性工人可以50岁退休,但是女性干部就只能够等到55岁退休了。
当然这个管理岗位也就是所谓的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对于自己的退休年龄是有本质区别的,那么怎么样来区分这样的一个身份呢?作为机关事业单位来讲是很好区分的,因为你在考入机关事业单位之前就已经确定了你的身份,那么一般情况下工勤类岗位的人员是属于工人身份,除此之外都是属于干部身份,所以说很明显能够区分出自己的身份是什么身份。
那么作为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来看。那么就只能够根据个人档案的记载来认定。一般情况下,就是说自己是大学毕业以后,通过毕业分配到这家工作单位都是属于干部身份,那么在个人档案中的记录也是以干部身份来记录的,这种情况下就只能够到55岁来办理退休,当然如果说自己不是大学毕业以后而是通过自己 社会 招聘进入企业单位的那么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同那么来区分自己不同的身份,比如说自己是在一线工作的,那么基本上都是属于工人身份,所以就可以按照50岁来办理退休。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楼主你好,你职工退休的时候怎么样认定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呢?职工在退休的时候,想要认定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主要还是根据你个人档案中记录的为准,来认定你是否是属于工人身份,还是属于干部身份,因为这个女性工人的身份相对还是比较重要的,为什么呢?因为女性工人实际上是可以50岁来办理退休的,那么女性干部只能够到55岁才能够办理退休,所以说他们二者之间是有明显的区别和差异。
当然你个人档案中只要是记录女性工人的身份,并且自己在企业单位工作过10年以上,或者说达到15年以上这样的一个条件和标准,那么基本上,都是可以按着50岁的年龄来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反之就只能够到55岁才能够办理退休了。
所以说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无论是50岁也好,还是55岁也好,都是属于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当然如果说自己是属于女性干部身份的话,那么就只能够到55岁才能够办理退休了,跟自己从事的什么岗位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即便是你从事管理岗位,那么你只要个人档案中属于女性工人身份,依然是可以50岁来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女职工退休是看岗位,工人岗位50岁退休,管理岗位55岁退休。岗位性质一般需要单位确认。
大家好,分享社保知识,我是思之想之,女职工退休时怎样认定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
对于女工人来说,岗位性质的认定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关系着退休年龄的早晚。女工人50岁退休,**部55岁退休。
职工的身份认定是由社保部门根据职工档案进行确认,职工岗位性质应由其所在单位予以确认。
也就是说,是管理岗位还是工人岗位,主要是由单位来确定的。
以山东青岛规定为例,具体办法是: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如达到55周岁之前符合在工人岗位连续满5年这一条件时,也可根据本人申请,按其满5年时的实际年龄办理退休。
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10年的,按50周岁执行。
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管理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
原创文章,作者:名品网小编,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ingpinfang.com/672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