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专升本各院校招生简章,湖南女子学院2020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HunanWomen’sUniversity。
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全日制。学校招生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
第五条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省计划、招生类别及其规模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招生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预留计划数,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我校只招女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不建议非英语语种学生报考。
第十二条除新疆考试院文件规定,新疆**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第十三条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2至1.75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五条学校文理科提档比例为1:1.01,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普通文理科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档。
(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录取
(一)除新疆**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我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政策规定,则按我校录取规则录取,原则如下: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及招生公布。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健康管理这个专业有哪些对口的专升本学校?
健康管理专业可以报考的,有北京大学(医学)、**传媒大学、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江南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医科大学等,共计68所高校。
专升本院校标准?
哪些院校可以专升本
1、可进行普通专升本考试的普通高等院校:各大专层次的普通高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本科院校的专科;公办和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公办和民办高等专科学校(高专)。
2、可接收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设置标准的普通本科院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按规定的推荐选拔程序和名额招收优秀高职高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只有国家公办一、二、三本院校均具有普通专升本招生资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表示,从2005年起“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原则上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专升本的条件
1、统招专升本条件
统招专升本是四种专升本里面含金量最高的,因为统招专升本毕业后与统招的本科生的学历是一样的,都是第一学历。当然,它的条件也是最严苛的,同时也是最难的,而且每个考生只有一次机会。
统招专升本条件:全日制在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遵守《中华****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021年山东交通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条 为保证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山东交通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学校代码为11510。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第三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
第四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七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2021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5. 应届专科毕业生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或通过报考我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应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经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指专科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退役人员)。
第八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九条 录取原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高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自荐考生、建档立卡考生、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专升本录取结果将按照**和山东省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届时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等三部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六条 专升本录取新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
学校网址:http://www.sdj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sdjt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7112@163.com;
电话:0531-80687112;
传真:0531-80687112;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357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交通学院负责解释。
贵州大学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2021?
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年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组织领导
成立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2021 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专业课考试组织工作及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二、招生对口专业

备注: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 适当调整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时间
(一)报考条件
1.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
(1) 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2021 年应届毕业生, 且截止2021年8 月31 日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或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2) 身体健康;
(3) 思想品德良好;
(4) 学生在校期间过程性考核合格。
(二)报名时间
2021年3 月25日-29日。
(三)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评卷、文化成绩划线、志愿填报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均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由我院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卷)。

(二)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5月22日持二代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准考证到我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我院将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 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学校的报考要求,所报专业志愿无效,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专业考试时间为 5月23日。
五、录取原则
(一)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
(二)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分专业分科类不超 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
(三)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文化 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以下称“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如总分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院将根据考生生源情况,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的剩余计划进行调整。
六、体检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我院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 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 号)规定执行。
七、资格复查
开学报到时,对已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复查学生录取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对未经省教育厅审核,或在选拔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违规录取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八、收费标准及资助
学院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元/年):12000。
住宿费标准(元/年):900、1100(8 人间、6人间)。学院有“奖、助、勤、贷、免”学生资助体系,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报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对贵州省对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学院均按规定标准先予减免学费 3830 元。
九、毕业(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科 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上级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学院
院校国际代码:4152013649
学院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濛江大道
邮政编码:550600
咨询电话:0854-7061500;7061503
纪检监督电话:0854-7061572 电子邮箱:kjxyz**2001@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gzucst.com
专升本各院校招生简章,湖南女子学院2020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HunanWomen’sUniversity。
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全日制。学校招生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
第五条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省计划、招生类别及其规模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招生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预留计划数,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我校只招女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不建议非英语语种学生报考。
第十二条除新疆考试院文件规定,新疆**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第十三条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2至1.75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五条学校文理科提档比例为1:1.01,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普通文理科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档。
(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录取
(一)除新疆**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我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政策规定,则按我校录取规则录取,原则如下: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及招生公布。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健康管理这个专业有哪些对口的专升本学校?
健康管理专业可以报考的,有北京大学(医学)、**传媒大学、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江南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医科大学等,共计68所高校。
专升本院校标准?
哪些院校可以专升本
1、可进行普通专升本考试的普通高等院校:各大专层次的普通高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本科院校的专科;公办和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公办和民办高等专科学校(高专)。
2、可接收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设置标准的普通本科院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按规定的推荐选拔程序和名额招收优秀高职高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只有国家公办一、二、三本院校均具有普通专升本招生资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表示,从2005年起“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原则上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专升本的条件
1、统招专升本条件
统招专升本是四种专升本里面含金量最高的,因为统招专升本毕业后与统招的本科生的学历是一样的,都是第一学历。当然,它的条件也是最严苛的,同时也是最难的,而且每个考生只有一次机会。
统招专升本条件:全日制在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遵守《中华****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021年山东交通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条 为保证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山东交通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学校代码为11510。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第三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
第四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七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2021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5. 应届专科毕业生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或通过报考我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应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经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指专科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退役人员)。
第八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九条 录取原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高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自荐考生、建档立卡考生、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专升本录取结果将按照**和山东省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届时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等三部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六条 专升本录取新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
学校网址:http://www.sdj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sdjt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7112@163.com;
电话:0531-80687112;
传真:0531-80687112;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357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交通学院负责解释。
贵州大学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2021?
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年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组织领导
成立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2021 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专业课考试组织工作及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二、招生对口专业

备注: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 适当调整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时间
(一)报考条件
1.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
(1) 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2021 年应届毕业生, 且截止2021年8 月31 日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或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2) 身体健康;
(3) 思想品德良好;
(4) 学生在校期间过程性考核合格。
(二)报名时间
2021年3 月25日-29日。
(三)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评卷、文化成绩划线、志愿填报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均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由我院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卷)。

(二)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5月22日持二代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准考证到我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我院将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 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学校的报考要求,所报专业志愿无效,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专业考试时间为 5月23日。
五、录取原则
(一)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
(二)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分专业分科类不超 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
(三)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文化 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以下称“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如总分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院将根据考生生源情况,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的剩余计划进行调整。
六、体检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我院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 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 号)规定执行。
七、资格复查
开学报到时,对已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复查学生录取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对未经省教育厅审核,或在选拔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违规录取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八、收费标准及资助
学院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元/年):12000。
住宿费标准(元/年):900、1100(8 人间、6人间)。学院有“奖、助、勤、贷、免”学生资助体系,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报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对贵州省对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学院均按规定标准先予减免学费 3830 元。
九、毕业(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科 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上级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学院
院校国际代码:4152013649
学院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濛江大道
邮政编码:550600
咨询电话:0854-7061500;7061503
纪检监督电话:0854-7061572 电子邮箱:kjxyz**2001@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gzuc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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