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事考试中心官网

前沿拓展: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心简介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2003年经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行政管理机构6个、业务机构9个。

主要任务:负责开展传染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疾病等重大疾病的流行病学监测,制定并实施预防控制对策;进行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环境、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参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等的制订;参与调查处理重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有关人员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承担相关卫生检验、鉴定、技术审核和卫生学评价;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及预测、预报;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咨询服务等。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国籍;

2.拥护中华****宪法,拥护**的方针政策;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4.身体健康;

5.一般应为2019、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详见《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招聘工作程序

(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中心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人事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组成。

(二)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hnwsjsw.gov.cn)和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微信号:henancdc)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至5月28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电子版以“申报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hncdcrsc@163.com。《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微信号:henancdc)。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至6月4日。

2、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现场确认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身份证等原件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址:2020年6月5日至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六周日正常休息),郑州市农业南路105号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10房间。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中心微信,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审查条件的人数比例低于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联系电话:0371-68089227 朱老师。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为100分制,按比例形成最后综合成绩。考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由我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我中心微信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分别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在我中心微信(微信号:henancdc)公布。

2.面试。

由中心招聘考核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水平、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处事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敬业奉献精神及团队精神等。

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15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区。

面试当天某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取消该岗位招聘。某岗位有人员缺考,但仍能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体检对象。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申报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4.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结束的当天在我中心微信(微信号:henancdc)公布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用名单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网站、卫生健康委网站、中心微信(henancdc)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并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纪律与监督

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85961102(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8089293(中心纪检监察室)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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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入口地址: http://www.hnrsks.com/

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省直及**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18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考生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澳门、**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澳门及**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省辖市的人事**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省辖市人事**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四、报名办法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7日9﹕00至5月4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门负责。

1.网上在线核查

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8日9:00至5月5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

初、中级考试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779号)的规定,参加客观题目考试: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目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

高级考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88号)精神,“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每科收费69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个人领取**,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4: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网站(www.mca.gov.cn)。

八、资格证**

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验证职业资格证书(证明)。纸质证书(证明)下发后,由省、市两级**门负责发放事宜。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要加强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一、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hnrsks.com/ ;

前沿拓展: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心简介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2003年经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行政管理机构6个、业务机构9个。

主要任务:负责开展传染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疾病等重大疾病的流行病学监测,制定并实施预防控制对策;进行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环境、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参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等的制订;参与调查处理重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有关人员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承担相关卫生检验、鉴定、技术审核和卫生学评价;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及预测、预报;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咨询服务等。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国籍;

2.拥护中华****宪法,拥护**的方针政策;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4.身体健康;

5.一般应为2019、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详见《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招聘工作程序

(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中心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人事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组成。

(二)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hnwsjsw.gov.cn)和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微信号:henancdc)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至5月28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电子版以“申报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hncdcrsc@163.com。《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微信号:henancdc)。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至6月4日。

2、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现场确认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身份证等原件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址:2020年6月5日至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六周日正常休息),郑州市农业南路105号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10房间。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中心微信,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审查条件的人数比例低于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联系电话:0371-68089227 朱老师。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为100分制,按比例形成最后综合成绩。考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由我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我中心微信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分别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在我中心微信(微信号:henancdc)公布。

2.面试。

由中心招聘考核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水平、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处事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敬业奉献精神及团队精神等。

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15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区。

面试当天某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取消该岗位招聘。某岗位有人员缺考,但仍能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体检对象。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申报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4.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结束的当天在我中心微信(微信号:henancdc)公布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用名单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网站、卫生健康委网站、中心微信(henancdc)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并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纪律与监督

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85961102(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8089293(中心纪检监察室)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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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省直及**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18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考生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澳门、**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澳门及**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省辖市的人事**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省辖市人事**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四、报名办法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7日9﹕00至5月4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门负责。

1.网上在线核查

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8日9:00至5月5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

初、中级考试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779号)的规定,参加客观题目考试: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目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

高级考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88号)精神,“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每科收费69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个人领取**,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4: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网站(www.mca.gov.cn)。

八、资格证**

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验证职业资格证书(证明)。纸质证书(证明)下发后,由省、市两级**门负责发放事宜。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要加强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一、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hnrsk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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