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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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自学考试专业开考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外专业,最迟于2023年6月停止颁发毕业证”要求,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归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代码和名称等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74号)精神,自公告之日起,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均按教育部《清单》规定的新专业代码、名称报考和申请毕业,我省原专业代码和名称停止使用,专业考试计划不变。新旧专业代码和名称的对应关系见《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附件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 -
福建:停止接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等四个专业新生报考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全国停考22个专业,其中涉及我省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等4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专科,960101)、汉语言文学(专科,970201)、英语(专科,970202)、监所管理(本科,330101K)4个专业的新生报名。
二、2022年下半年至2024年安排以上专业的“扫尾”考试,2025年起停考,2026年起不再颁发以上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三